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3187.71万元人民币。随后,紫金矿业副总裁因污染事件被刑拘,上杭县县长因污染案停职。
同年9月,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此环境污染事件开出了最大一笔罚单:对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重罚“紫金矿业”956.313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12月14日,福建龙岩市政府办披露,紫金矿业落实“7·3”事故后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达的63项整改要求,已完成43项,正在落实19项,另一项将与后续规划统筹考虑。
据介绍,紫金矿业正开展环境影响、水文地质、矿山安全评估工作,明年1月底前有望出炉评估报告;重新规划建设铜湿法厂,新建处理规模达每日6.5万吨的废水处理系统及库容为153万立方米的调节库。
而在“溃坝门”之前,紫金矿业在环保部门的核查中屡屡登上环保黑榜。
今年9月21日,紫金矿业位于广东一处矿库再度发生溃坝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倒塌523户。有消息称,紫金矿业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绝不仅仅只有以上两次,在过去的13年间发生过11起类似事故。
12月27日,福建环保厅公告称,由于今年7月紫金矿业子公司水污染事件,对其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分别处以70.6万元和77.97万元的罚款。
紫金矿业溃坝事件是一件性质十分恶劣的环境污染事件,值得指出的是,现实生活中类似这种由于监管不力、监督失控而发生的事故和事件并不在少数,几乎所有重大事故或事件的发生,都伴随着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腐败和违法乱纪问题,都存在严重的权力被出售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监管部门已经被企业买通,成为企业违法乱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