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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兼顾消费者利益的涨价道出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0日 11:20  中国网

  继五粮液因一句“为满足消费者的身份需求”的涨价理由而被指“雷人”后,日前,另一白酒巨头贵州茅台宣布提价20%,其提价理由同样“雷人”:为更好地统筹兼顾好国家、消费者、企业、经销商和投资者等各相关方的利益,同时考虑到本公司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企业发展战略需要等因素,公司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适当上调产品出厂价格,平均上调幅度为20%左右。(12月17日《京华时报》)

  在商品交换中,卖方和买方是一对利益博弈的矛盾。卖方追求的是经济利益,买方购买的是使用价值,而企业要获得利润最大化,必须以商品的价格被市场认可为前提。因此,企业的每一次商品提价,总要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企业提高产品价格的正当理由通常有二,一是生产成本增加,包括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使用价值扩大、劳动成本增加等;二是遵循“物以稀为贵”的市场规律,平抑产品市场供求矛盾。而无论怎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涨价对消费者来说,终归是一个“坏消息”,毕竟消费者是用更多的钱购买了同样多的商品。

  但此次茅台涨价行为,硬是被描绘为买卖两方的“双赢”,甚至是“更好地统筹兼顾国家、消费者、企业、经销商和投资者等各相关方的利益”的“五方受益”的美好前景,如此皆大欢喜的“涨价”岂非咄咄怪事。茅台方面的涨价“双赢”怪论,无非是在为自己获取更多暴利寻找借口,也是在嘲笑和愚弄茅台酒消费者。相比之下,此前2008年1月11日茅台酒厂为出厂价格平均上调幅度约为20%的解释更为实事求是,那就是“供需矛盾突出”。

  消费者究竟如何从茅台涨价中得到好处,茅台方面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解读。人们只能从与茅台齐名的五粮液对“每瓶提价幅度高达50元”的雷人理由中寻找答案,那就是“为满足消费者身份需求”。茅台酒不仅是一种饮品,更是一种奢侈品,是非同常人的“身份”象征,能够喝得起千元茅台的人,绝对是高官显贵。由此看来,茅台酒压根就不是为普通百姓生产的,而是为富人、官员“特酿”和“专供”的享乐品。

  其实,即便是不涨价,茅台等高端白酒的消费也主要是用于公务宴请、节日送礼等公关需要,而这些需求是十分刚性的。这个消费群体不仅对涨价的敏感度较低,反而还会因酒的涨价而提高享用者身价,自豪感、虚荣心油然而生。这也是高端白酒,特别是茅台、五粮液一年一提价的深层次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茅台涨价20%的“兼顾消费者利益”之说,是有一定道理的,更何况人家说的是“消费者”而不是“老百姓”。

  但不要因此就以为“天价”茅台与百姓无关了。在“喝酒的人不用买,买酒的人自己不喝”的潜规则下,最终受害的还是普通百姓。第一,加大了老百姓办事送礼的“成本”。同样是送茅台,收礼者的身份“涨”了,送礼者的口袋“瘪”了,无端地多付20%,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第二,加大了官员公务宴请和“礼尚往来”的支出。这些源自于“公款”的消费,买单的是官员,花费的却是纳税人即老百姓的血汗钱。

  更令人气愤的是,茅台等高端白酒的涨价时机往往选择在“突击花钱”的年终岁尾,其趁机大捞一把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但今年的提价却有一个不合时宜的社会背景,那就是公众对物价飞涨的怨声载道。作为大型国企的茅台酒厂,罔顾国民抑制通货膨胀预期的呼声和国务院平物价、保民生的国16条,其逆势而为、火上加油的顶风领“涨”,无疑是对民意的藐视和对国务院法令的挑战,丝毫不见其社会责任,对此,政府不能坐视不管。荆楚网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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