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房产税相关部门近期频表态 沪渝证实将首批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9日 02:15  东南快报

  财政部官员及部分专家学者近日在公开场合就房产税改革话题频繁表态。记者证实上海、重庆已进入首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试点展开的具体时间有待中央决定。有分析人士认为,房产税改革需要尽快搭建一个框架,边试边改,最佳时机应在明年3月“两会”前推出,以供两会代表委员讨论。

  连日来,有关房产税改革的消息牵动着市场各方的神经。

  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12月2日在光大证券策略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征税范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2月5日称,配合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可推出不动产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但试点不应涉及社会上大多数群体,应只涉及高端的再分配优化调节。

  12月6日有消息称,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将于明年初推出,且重庆方案针对别墅等高档房征收,上海方案针对普通住房征收。

  12月6日,有媒体发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微博)的专访文章称,房产税改革有利于抑制投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

  如此密集的消息是不是预示着房产税改革的脚步已近?但相关地方政府对此没有清晰的表态。上海市相关部门负责人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已进入首批试点城市名单,但具体时间有待中央决定。12月7日,重庆市政府相关人士对房产税表态称,一切静待中央的安排,目前正在做基础性调研。

  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十二五”期间推进房产税改革,近期就应抓紧进行试点。明年3月之前出台房产税是合适的,因为明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而且两会召开是意见集中反映的最好时机,如果房产税在此之前开始试点,代表委员们在两会上就可以集中讨论。中国证券报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