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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有望明年推出 将根据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09:13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勇 12月6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对本网记者透露,此前媒体热议的房产税,明年将有望推出。他表示,将根据现有的政策对目前的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通过推出完整的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到征税范畴。

  贺铿称,房产税虽然对增量和存量都要征税,但目的只是控制房价和抑制炒房,并非有其他意图。

  “在制度的安排上,要让中等以上收入者通过按揭等方式买得起基本的住房,但是养不起多余的住房。”贺铿说,“开征房产税,增加住房保有环节的成本,既可以有效遏制投机,又可以让大量空置房进入二手房市场,从而增加供应。”

  周传华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营业税征收存在重复征税因素,且征税环节越多,重复征税就越严重。在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而开征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但贺铿提醒,实行房产税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方面不应当增加一般居民的负担,确定一个恰当的免税或者退税的标准;另一方面税率不宜过低,应当达到有效遏制投机和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的目的。

  据介绍,届时将根据试点城市的性质,制定不同的试点方案,而此前设计中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其税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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