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证监会已经将打击内幕交易当成了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上百条内幕交易线索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之中……
贺斌
内幕交易:证券市场的“毒瘤”
新一轮打击内幕交易的风暴开始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打击内幕交易上升到国务院高度,充分显示出国家打击内幕交易、切掉这颗证券市场“毒瘤”的巨大决心。
内幕交易,是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行政审批部门等方面的知情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司并购、业绩增长等重大信息公布之前,泄露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谋取私利的行为。
早在证券市场设立之初,内幕交易就已经存在,即使是已有百年历史的美国股市,也依旧存在着内幕交易。尽管我国《刑法》、《证券法》等都严令禁止内幕交易,并对内幕交易和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行为的量刑和处罚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内幕交易仍频频发生。
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1-10月,证监会就受理内幕交易线索114件,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42起,因内幕交易对16名个人、2家机构作出行政处罚,15起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证券市场良好的投资风气需要完善的基础性制度和严格的监管措施。而内幕交易的存在,不仅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还容易误导投资者,造成了许多投资人更关心哪个公司有重组消息,而忽略以基本面为核心的价值投资,妨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内幕交易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一大毒瘤。
全面监控:确立打击内幕交易重点区域
近年来,针对内幕交易问题,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和预防工作措施,如建立了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协作配合、快速反应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与司法合作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有效模式,促进稽查、审理的协调统一,创新行政处罚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委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等。
尽管如此,内幕交易仍屡禁不绝,而重组泄密突出、内幕知情人范围扩大、交易手段日趋隐蔽复杂等问题更是日益突出。就连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曾公开表示,内幕交易已成为当前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
根据《意见》要求,五部委将密切配合并做出具体分工,从监管协作入手,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不断提高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效果,切实提高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水平。并就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要求各方要加强对资本市场内幕信息的管理,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同时,针对内幕交易全方位监控困难、违规成本低的情况,从完善制度、有效防控和明确职责、重点打击两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已经将打击内幕交易当成了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上百条内幕交易线索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之中,上市公司重组、基金业已经成为证监会监控内幕交易的重点区域。看来,五部委握指成拳,必将给内幕交易一记重锤!
市场反应:期待机制完善和有效执行
监管部门屡次提高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市场反应来良好,投资者无不期待着《意见》的出台,还证券市场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环境。
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将改变证券市场现状,进而切实保护中小散户利益。目前,监管部门严打内幕交易已对证券市场产生巨大的震慑力。从短期来看,或将利空重组板块。由于重组板块很多上市公司首先必须根据《意见》进行自查,清查上市公司或者重组参与人有没有涉及内幕交易行为,有的要在事情发生之前及时纠正,有些已经涉及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重组暂停或者暂缓,短期内无法停牌重组。不过,《意见》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制度建设,对重组板块乃至整个证券市场长期而言仍构成利好。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仅仅依靠运动式严打无法根除中国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现象,必须依靠证监会同司法部门、国资部门的有效配合,才能让这记重拳发挥有效作用。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追究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对蒙受损失的中小散户进行民事赔偿。因为根据《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对追究内幕交易行为人民事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2008年,最高法院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侵权民事责任实际操作程序进行了明确阐述,为法院审理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案件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他认为,此举既可以鼓舞中小散户信心,又可以震慑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具有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无论市场和民众对这次打击风暴有多大的期待,由于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很大。因此,杜绝内幕交易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监管方式灵活高效,更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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