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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渐成市场主导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 05:31  金融时报

  记者 王妍

  “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实践都表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要有一支实力强、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如此表述。

  回首资本市场风雨二十载,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的时期事实上仅仅占据了后半程的十余年,但是,就在这十余年间,机构投资者不仅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从粗放型到规范化、从稚嫩到成熟的飞跃,而且充分印证了上述观点——成熟的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市场化发展量变 成就多元化结构

  从基金、券商这些单一形象发展为以公募基金为代表,涵盖券商、保险资金、社保基金、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成员的“群像”,机构投资者在量变的积累中逐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力量。

  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投资者以散户为主,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1998年,在清理整顿“老基金”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市场基金发展的经验和制度安排,中国证监会开始推动基金业的发展。从2000年起,监管层提出“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并将其作为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的重要举措。在“超常规”这一战略的指导下,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驶入快车道。

  标志性的事件即为基金行业的崛起。

  在度过最初的发展阶段后,2002年,证监会主导的基金审核制度渐进式市场化改革启动,监管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引入专家评审制度,使基金产品的审批过程渐趋制度化、透明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与之相应的是行业的迅速扩大以及产品的不断丰富。在2002年至今的8年时间里,中国基金业推出了成熟市场的绝大多数主流基金产品,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的接轨。

  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仅有5家,发起设立基金5只,管理基金份额100亿份;到2010年9月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已达到62家,管理着652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了近3万亿份。

  与此同时,作为我国最早出现的一类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经过几年来的规范发展,证券公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一方面,数量和总体资本实力不断上升;另一方面,其业务能力也持续提高。

  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仅仅是基金与券商队伍的壮大不足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很快,保险、社保基金以及企业年金等“后来者”逐步进入市场,初步改善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及各类机构投资者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1999年10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入市资金最高比例为上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之后这一比例逐渐放开。随着保险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资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也在高速增长。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为资本市场带来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随着社保基金运作体系的完善和基金规模的迅速增加,社保基金也加入了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行列。并且,由于在投资理念上倾向于长期持有,社保基金迅速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值得关注的还有私募基金的成长。有调查显示,目前私募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了5000亿元以上。特别是阳光私募,由于其更为开放的思路和灵活的投资,正越来越吸引着市场的眼球。

  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机构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并逐渐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支重要的机构力量。特别是QFII的引入,一度被认为是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优化市场投资理念、引入有效竞争机制的重要举措。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上半年,我国共设立9家合资证券公司、3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有86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

  在市场化发展的思路下,一方面机构投资者数量加速扩大并呈现多元化结构;另一方面,其入市规模也不断放大,从最初的占比甚微到2009年中期各类机构持股市值占流通股比重达到60%的峰值,机构投资者正逐步取代散户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规范化发展质变 促成“取信于民”

  当然,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事实上,诞生之初,一场“基金黑幕”就差点将市场对机构投资者的信心毁于一旦。

  2000年,媒体上一篇名为《基金黑幕》的文章揭露了运作初期的基金行业种种不规范现象,并迅速引发了一场对机构投资者的信任危机。2001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指出8家基金公司存在的问题,基金黑幕事件暂告一段落。然而,教训是深刻的,整个基金行业由此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痛苦反思。

  由此,制度建设开始提速。

  2001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引入了“好人举手”制度,即要求设立基金公司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决定举手做好人,对自己的证券投资交易行为负责;同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标志着基金业开始进入自律发展的新时期;2004年,几经修改讨论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基金行业正式进入法治时代;2007年开始,快速壮大的基金业再次面临基金经理频繁更换、基金老鼠仓、投资者教育不到位等新老问题,监管层的主动、快速介入显示了监管体制的日益成熟……

  可以说,目前基金行业已然成为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行业中受到法律法规约束最多、监管最严的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基金行业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加强合规管理、主动控制风险和自觉接受监管已经成为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常态。

  基金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的制度安排,使得行业逐步能够取信于投资者并深入到千家万户,这反过来也进一步促进了其规模的增长。2006年,基金全年新募集基金4028亿元,接近以往8年新募基金规模总和,2007年,基金资产规模总和达到了3.3万亿元的峰值,同时,行业整体的运作规范化、透明化程度得到加强,社会公信力初步建立。

  而险资、社保基金、券商、QFII等机构投资者在自身实现规范化运作的同时,其加入也通过竞争以及示范效应进一步促进了整个资本市场机构投资群体的规范化发展意识。

  投资者结构改善 助力市场稳定与创新

  如果说,资本市场二十年的发展壮大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肥沃的生长土壤,那么,正在逐渐成长起来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对建设我国资本市场具有特殊的意义。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的队伍,理性的投资行为,并兼具规模经济所带来的成本优势,其发展壮大无疑将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起到稳定市场,活跃交易,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等作用。

  首先,在稳定市场、引导科学的投资理念方面,相对于散户来说,机构投资者的入市资金量大,持股时间较长,且拥有信息、研究分析优势以及科学完善的决策、监控体制优势,更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和长期利益,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市场的短期波动。特别是多样化机构投资者的加入,对于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引入多样化的投资思路和理念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市场“稳定器”作用的发挥,有助于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走向成熟和理性,遏制市场投机,有力地促进了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证券市场稳健、规范、高效地运行。

  其次,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券商、基金、信托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整个资本市场体系的竞争,导致证券发行、交易乃至购并、咨询等成本的降低,服务质量不断改进,从而大大提高了证券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

  再次,激活了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投资品种单一雷同的格局得以改观。随着市场需求日趋多样化,机构投资者利用自身资金、信息和研究能力方面的优势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出于投资组合与规避系统风险的需要,机构投资者积极呼吁和推动我国股指期货、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有力地推动了市场金融创新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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