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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称国美电器陈晓撒谎 请求港证监会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 01:46  第一财经日报

  陆媛

  虽然国美电器(00493.HK)已与大股东黄光裕家族达成某种和解,但还是有“外人”再次向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发难。

  昨日,香港投资者维权先锋David Michael Webb(下称“韦伯”)在其网站发布《GOME Chairman Admits:We Lied》一文,指陈晓在公开声明中撒谎,请求香港证监会调查。

  截至《第一财经日报》发稿时,陈晓及国美电器新闻发言人赵彤均未对此作出回应。

  英国人韦伯在香港股市素有影响力,并在国美电器“9·28”股东大会中成功推荐并预测结果。韦伯作为独立股评人、香港交易所前非执行董事、公众权益小组成员,在香港资本市场以替中小投资者维权而闻名,因经常质问和调查上市公司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有股坛长毛之称,他曾经要求香港证监会调查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买票案,最终香港法院叫停电讯盈科私有化一案。韦伯发挥了不容小觑的影响力。

  昨日,韦伯发布上述文章称,陈晓承认说谎。在2008年12月10日,国美电器报告称:“与供货商的生意,运营和关系保持正常。”但国美电器在“9·28”股东特别大会上却说,因为当时受到黄光裕的被捕入狱影响而导致信誉的突然下降和供货商要求尽快付钱,与银行和供货商的关系几乎崩溃。韦伯认为这很有趣。

  接下来,韦伯引用了Fathom China对国美电器的访谈报告,这份报告转述了陈晓的亲口表述,他承认当时的影响很大,如果说了当时真实状况就会引起更大恐慌,也没向股东直言,这绝对是个问题,但如果走出去说这是个问题,那么每个人都会为此焦虑担心。

  韦伯认为陈晓承认了国美在撒谎,陈晓当时作为公司CEO和代董事局主席说他知道那是个谎言,而上市公司公开在信息披露中撒谎是不能被接受的;这种上市公司公开在信披中撒谎的行为涉及香港证券法第298条规定,将面临1000万美元的罚款和10年的牢狱。

  韦伯在其网站上呼吁香港证监会调查。

  昨日,黄家人士的态度也较为微妙谨慎,仅表示获知此事但没有表态。这与“9·28”时毫不放过陈晓“失言”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在“9·28”中,韦伯的言论对香港投资者发挥了影响力。他在9月初发表报告,呼吁投资者支持陈晓等管理层留任,反对黄光裕任命其被认为没有家电业经验的律师和妹妹进入董事会,并指贝恩在转股前便有三位董事进入国美电器董事会是不合适的。此后,贝恩实施了转股,而且“9·28”股东特别大会结果和韦伯的推荐投票是类似的,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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