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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加大农产品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 17:47  一财网

  继国务院11月20日发布16条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要求各地稳定农副产品供应之后,银监会22日下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对涨幅较大的产品和影响价格稳定的环节给予重点支持。

  银监会在通知中称,把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作为当前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信贷计划,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总量,着力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有效信贷需求。

  国家统计局上月发布数据显示,我国10月CPI达4.4%,创下两年来新高,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1%。以蔬菜、油脂和肉类价格的加速上涨带动的食品CPI显著涨势已引起高度关注。

  银监会要求,要结合当前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严峻形势,继续保持涉农贷款投放势头;坚决压缩非农贷款,增加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涨幅较大的产品和影响价格稳定的环节。

  银监会强调,要准确把握市场信号,对涨幅较大的产品和影响价格稳定的环节给予重点支持,对供给缺口较大的农产品品种予以重点支持,例如,粳米、玉米、蔬菜、棉花、食糖等,以提高这些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加大市场供应量。

  同时,银监会强调,对因物流不畅、运力较低等流通环节形成价格上涨的,要通过对集贸市场建设、冷链物流和运输企业的信贷扶持,加快农副产品市场流转。

  银监会表示,要科学掌控投放节奏,按照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流通规律灵活安排信贷资金,合理掌控涉农信贷投放节奏。

  其中,对蔬菜主产区,可根据时令集中投放,避免耽误农时;在收获季节集中发放初级农产品收购资金等等。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农户和企业,要根据生产加工及流通上下游企业、农户资金需求状况确定信贷投放时机和额度,科学把控投放进度,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对于信贷支农政策,银监会表示,要科学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银(社)团贷款等方式,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利率水平,合理、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严禁“一浮到顶”。

  同时,要适度下放贷款权限,可在农村基层网点开设涉农贷款专柜,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对信用良好的受灾户,要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不降低信用评级,不给予加罚息。

  对因客观原因造成到期贷款未还但仍有合理有效贷款需求的农户,在注重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适度追加信贷投放,确保农产品生产信贷资金供应。对涉农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贷款重组。

  银监会并强调,要切实加强信贷投向监管,有效控制和防范涉农信贷资金风险,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挪用风险,严肃查处信贷资金挪用于农产品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规行为,抑制不合理信贷资金需求。

  银监会表示,要统筹兼顾“保增长”和“防风险”要求,加强贷款“三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强化风险监测和流程管控,保证资金安全,切实防范涉农不良贷款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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