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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稳定物价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1日 21:59  一财网

  新华社报道,针对近期市场物价出现较为明显上涨的情况,近日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确保物价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场供应。

  长春:启动蔬菜市场日监测制度

  吉林省长春市商务局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政府将采取发放补贴等措施,对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实施阶段性政策调控。自22日起,长春市将启动蔬菜市场日监测制度。同时,对进入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的蔬菜批发业户,免收入场交易费。

  长春市政府将对进入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经营大白菜、土豆两个品种的批发业户给与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50元。在政策调控期内,该市还将加大对蔬菜批发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并适时组织好货源,确保蔬菜市场供应。

  郑州:追加2000万元资金扶持设施农业建设

  河南省郑州市21日确定十项稳定物价措施,其中包括在2010年底前将追加2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设施农业建设、追加4000吨小包装成品食用油储备等。

  在追加2000万设施农业建设资金后,2010年郑州市设施农业扶持资金将达到50000万元,追加资金将用于提高郑州市蔬菜自给率。2011年起,郑州市财政扶持设施农业建设资金将维持在这一水平。

  措施还确定,从2010年起,郑州市财政将投入1亿元资金扶持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12月1日起,郑州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装载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郑州市还将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属地原则,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众和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实行价格临时补贴,2010年底前,对困难群体特别是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

  针对居住类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郑州市将在增加保障性住房投放力度的同时,对商品房土地供应采取结构性调整,并有计划地采取限购措施。

  陕西:年内不再出台政府管理的新的提价项目

  陕西省物价局局长张文波介绍,陕西省将通过五项措施稳定物价。一是继续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产品流通;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对价格异常波动和紧急问题及时报告、并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从严管理和清理政府调价的项目和标准,今年陕西不再出台政府管理的新的提价项目,四是适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必要时可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干预;五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天津: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

  天津市从今年2月份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来,截至10月底,民政、财政部门已向18万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助6060多万元,享受价格补贴的达到165.4万人次。目前,11月份补助发放正在进行之中。

  天津市2008年建立起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按照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增加的生活支出,当每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累计上涨幅度超过3%时,天津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自动启动,对城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救助户实施相应补助。

  云南:必要时可增发临时补贴

  云南省民政部门表示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研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措施,必要时可增发临时补贴。昆明市将出台“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完善对低保人员的补贴制度,确保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幅度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

  乌鲁木齐:设立蔬菜直销店 进一步完善蔬菜储备制度

  乌鲁木齐市采取设立蔬菜直销店等应对措施,做好价格调节工作。今年9月开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尝试探索建设蔬菜等农副产品配送直销体系,大力推进农副产品进社区工作,由政府投资建立蔬菜直销店,选择有实力专业从事蔬菜副食品流通的大型企业经营,通过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

  目前,水磨沟区已陆续建起24家政府蔬菜副食品直销店,还有7家将在年底前开业。乌鲁木齐市提出,力争明年实现中心城区4个区均有蔬菜直销店落户。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蔬菜储备制度,全力保障今冬明春蔬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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