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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限外令防热钱进入楼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 09:3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谢蔓

  继国内多个城市对本地市民购买住房套数进行限定,并限制非本市户籍人口购房外,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最新的“限外令”出台,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专家指出,出台“限外令”很有必要,该政策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以及防范境外热钱流入国内房地产,在通胀预期强化、流动性过剩等背景下,此现象值得关注。

  珠江新城、天河北楼盘受影响相对较大

  据悉,《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两部门要求,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应查验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黄韬表示,广州外籍人士购买住宅的比例不到10%,大多数楼盘可能只有2%-3%的房子是外籍人士购买的。珠江新城、天河北等外籍人士聚居较多的区域楼盘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同时他指出,其实在2006年国家就出台过类似“限外令”,“限外令”不是新东西。总体来说,“限外令”单个政策的影响不会很大,“这显示了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他说。

  记者了解到,2006年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171号文”,其中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比较可知,新“限外令”是“171号文”的升级版,将“自住、自用商品房”,明确为“只能购一套住宅”,或者只能购买注册城市购房办公所需房屋。

  专家:“限外令”防热钱进入还有漏洞

  当前,国内通胀压力正进一步加剧,10月CPI增速高达4.4%,创25个月新高。世联地产深圳区域总经理朱敏认为,通胀居高不下,热钱需要寻找出口,中国需要控制热钱涌入房地产市场,防止泡沫过度膨胀。以前的“限外令”也对境外机构买房有一定限制,但不少境外投资者可以以注册公司的名义购买多套房,新“限购令”要求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彻底堵住了热钱进入房地产的渠道。

  资深地产研究专家杨红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出台“限外令”很有必要。一方面是配合房地产二次调控,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国内部分城市已实行限购,没理由对境外投资投机者网开一面。另一方面,也是近期防范境外热钱流入境内资本市场的配套措施。随着人民币升值,进入国内的热钱越来越多,其中不少进入楼市,防止境外资金大规模进入楼市是当务之急。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外资进入开发环节的资金增长较快, “限外令”却管不了这个环节的外资,“境外基金一般不会直接在境内买房,而是通过收购企业股权的形式间接购买物业。”杨说,除了“限外令”,政府还要出台限制外资进入开发环节的政策,才能更有效防止国外热钱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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