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则关于征收红利的央企将扩大到1631家的消息,正在引发各界关注。另一方面,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2009年,央企上缴的红利收支结余仅剩下19亿元。
“如此巨大的反差,反映了目前的央企红利管理制度存在巨大的问题,如果每年都这样操作,征收红利将难免演变成‘左手倒右手’的结局,这一管理办法也将失去意义。”11月8日,一位研究国资的权威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另据财政部有关人士透露,2011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从11月中旬开始编制,届时将按照国务院的新文件和征收比例编制。即征收央企扩大到1631家,上缴比例上调5%,由以前的5%~10%提高到最高15%。
3年收支结余仅剩19亿元
根据国务院11月3日的常务会议通知,我国将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取比例,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未经财政部确认的坊间消息称,上述5个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企业是指教育部、文化部、广电部、农业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下属企业。此次新纳入的1631户中央企业均为条件相对成熟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企业,这些企业自2011年起,将按照5%~15%的税后利润比例上缴红利。
业界专家预计,随着上述新文件实施,2011年上缴国库的央企红利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而在今年5月,财政部公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详细列出了前3年的央企红利收支情况。2007年~2009年,一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而资本经营支出则高达1553.3亿元。这表明,3年来的收支结余仅剩下约19亿元。
预算支出缺乏监管政策
“在国务院的新文件出台之前,业界争议主要集中于征收比例偏低,但现在的争议焦点是红利的支出与用途。”另一位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人士指出,特别是2011年实行新的征收办法之后,随着征收企业的增加与比例的提高,每年的红利资金将逐渐提高到几千亿元的规模,那么应该如何监管这笔巨额资金的预算支出?
“目前并没有出台新的关于红利支出的监管政策文件,而只是出台了新的征收办法。在2011年的‘两会’上,应该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上述权威人士解释说。
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09年,我国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而这期间央企利润共为24772.6亿元,按此推算,央企3年来上缴红利比例仅为6.3%。
业界人士指出,如何使用央企红利,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难题之一。如果上缴的红利通过其他渠道返还到企业,那么这就变成了“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了。其中,绝大部分上缴的央企红利,甚至被指定分配给个别央企内部消化了。
用于社保九牛一毛
在国务院出台新的央企红利征收办法之后,业界纷纷猜测,这笔巨额资金将有很大一部分用于“还利于民”。具体方式比如,增加社会保障的投入,或者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等。
根据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上缴红利的用途主要有3个: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包括社保等)。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的央企红利主要用于资本性和费用性支出,只有不到1%的资金用于社保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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