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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红利上调众望所归 准封闭循环亟待破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 20:29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张萧然报道

  年中曾一度盛传的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的消息于近日得到证实,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自然是众望所归,但央企红利内循环的格局亟待破解。

  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央企向国家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即俗称的“红利”,至于2011年提高多少并没有明确。有专家表示,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将会根据不同类型央企的承受能力而定,“垄断性企业可能会由原来的10%提高到25%-35%,竞争性企业由过去的5%提高到8%-1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刘微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提高到多少或者说达到一个什么标准,这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调整。但表达出来了,逐步提高的趋势和意愿,并且实施,这是最重要的,因为目前征收的比例实在是太低了。

  据悉,从2007年央企才结束只缴税不缴红利的历史,而且仅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共120家纳入征收范围,征缴率仅为其净利润的5%-10%。

  财政部数据显示,2007-2009年,我国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而据公开数据显示,2007-2009年央企利润共为24772.6亿元,按此推算,央企3年来上缴红利比例仅为6.3%。

  据了解,目前国内重点国有企业的红利征收比例普遍高于央企上缴的比例,大多在20%左右。就国际上来看,法国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50%,瑞典、丹麦、韩国等国家的国有企业至少要交税后利润的1/3甚至2/3。

  征收标准过低只是一个方面,目前更应该关注的问题是国有资本金的流向。“红利属于国有资本金预算范畴的问题,目前国有资本金预算带有非常强的准封闭运行的性质。准封闭运行,即来自国有资本金预算的收益,其支出还在国有经济内部运行,没有用于社会公众福利的普及。”刘微分析道。

  按照目前的规定,上缴红利的用途主要有3个: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即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据2010年5月11日财政部公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显示,3年中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以及央企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方面的资本经营支出达1553.3亿元。也就是说,3年间,绝大部分红利又被央企内部消化了,仅有区区18亿元左右可能是用于社保等项目。

  “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政府代表行使其权力,利润理应归属全体国民,为什么非要在国有经济内部运行?这种现状是不合理的。必须要打破国有资本金预算准封闭运行的现状。”刘微说。

  那么,如何才能打破央企红利在央企内部循环流动的怪圈?如何才能使央企红利的用途真正被人民所共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

  刘微表示,“国有资本金收益是税收收入的一种,其支出应该参与到整个政府收入分配的大盘子里来。用于社保、公共服务,只要不单纯用于国有经济都可以。”

  对于下一步的举措,刘微建议,提高政府再分配中经常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绩效。即通过提高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来提高再分配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从而使全国所有的覆盖面皆能享受到央企的红利。

  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室研究员韩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从调节收入分配来看,把增加的央企红利用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福利,也有利于“民富”——这个“十二五”重要任务的实现。

  “一方面消弱了垄断行业内部人员的高收入,另一方面间接地增加了民众的财富。合力之下,收入差距过大的难题有望破解。”韩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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