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逃税和行贿等罪名,涉及税款近两亿。但其当庭否认所有罪名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福生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王福生被控贪污、逃税和行贿等罪名,涉及税款近两亿。但其当庭否认所有罪名。
《新京报》报道称,2007年,王福生登上《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达成其事业最顶峰,同年,由于群众举报,因涉嫌偷税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
报道称,检察机关指控,王福生在开发建设美惠大厦项目时,偷逃税额25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34.53%。在销售“富华大厦”期间,未缴纳税额1.6亿余元。检方还指控王福生行贿北京国税局直属分局第二税务所所长杨泽军、税务专管员高昆仑50万元。检方认为,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王福生还被控涉嫌贪污罪。
报道援引王福生的说法称,对于被控涉嫌贪污罪,自己不是公职人员,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身份。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财新记者 张旭升)
资料:
王福生早年从东北移居北京,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中建一局担任管理工作。90年代初下海创业,先后开发富华大厦、美惠大厦和金晖嘉园。在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王福生领导的新富集团就发展成一家大型民营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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