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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宜着眼体系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3日 04:19  金融时报

  杨洋

  杨洋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有多大?甘肃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亦可在本地申请公共租赁房居住。

  随公共租赁房这一新成员的加入,住房保障体系的“外延”得以扩大,这意味着受益人群更加广泛。而这也是由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赁房等元素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之一。

  从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到近几年提出的社会“夹心层”,从具有本地户籍的市民到“居无定所”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正在惠及更多人群。更重要的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架构还将有助于引导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房价、需求、投机,在住房话题中,“体系”一词或许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注意,而在住房保障中,体系建设却始终是我国政府解决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十五”规划的“廉租房供应保障体系”到“十一五”规划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正是对体系建设的重视,人们“住有居所”的梦想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国务院便曾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在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历程后,住房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而从目前由政府提供的住房类别上看,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最大的特点是呈现保障水平的多层次化。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优点显而易见:首先体现了公平,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享有不同程度的住房保障;其次,有利于政府节省财政支出,减轻政府资金负担;最后,受益群体扩大。

  以北京普通三口之家为例,限价房准入标准是家庭年收入少于8.8万元;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4.53万元;廉租房的标准为20880元以下(其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标准为北京城八区居民标准)。从中可以看出,依托收入程度制定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在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有资格享受住房福利的同时,更确保他们有能力负担这部分资金。

  中低收入者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受惠群体,政府在保障低收入者有能力负担住房资金支出的同时,也在保障更多的中等收入者有资格享受“住房福利”。2008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要加大租赁市场方面的探索工作,以有针对性地解决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覆盖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经过10年多的建设,住房保障体系已经由最初的思路变为实践,而在实践中,该体系对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的作用却十分有限。作用有限的主要原因在于住房供给不足。如保障性住房供应充裕,将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供需紧张的关系,进而改变人们预期,抑制房地产投资行为。如今却由于建设迟缓、投资不足等诸多原因导致现有保障性住房数量不能满足人们需求,这一现实迫使部分中低收入者转向商品房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商品房市场的热度。对此,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城镇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除此之外,住房保障体系的顺利建设,还需资金作为保障。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就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迟缓、供应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资金。有专家也认为,一直以来,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主要依靠的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根本不足以应付。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国家已经为保障房的资金来源找到了一个新的方向。北京、天津、重庆等28个城市被确定为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据悉,将有493亿元资金被用于133个经济适用房等项目的建设上。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依然在完善,为压缩获利空间,从源头上防止保障房中的分配不公的现象。国家和全国各主要城市已出台相关规定,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政府将按一定比例收取上市收益,具体利益分成比例则根据5年后的楼市情况而定。

  从“九五”规划人均住房面积只有7.7平方米,到2009年人均住房面积已近30平方米,我国人均居住面积与居住环境都已经得到明显的改善。不过如今,由房地产市场所带来的问题更为复杂和严峻。只有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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