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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奶事件:托管民企可以休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李锦

  民营经济的发展及其政府管理创新的目标,一是有利于确立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的新战略,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使民营经济获得良好战略环境;二是有利于明确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中的定位,在政府不该介入也管不好的领域,大幅度地削减和放松政府干预,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三是有利于引入“创新理念”,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最近,在中国最大的乳酸菌奶饮料企业——湖南太子奶集团这个民营企业“被托管-被清算-被贱卖”的命运中,湖南株洲市政府的作为,所导致的绝不仅仅是作为太子奶集团的悲剧,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在中国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8年后,地方政府仍然插手市场、插手企业,建树了一个恶劣的例证。

  2008年,由于金融海啸和“三聚氰胺”风波的巨大冲击,英联、高盛、摩根三大国际投行背信弃义,联手花旗银行提前收贷,使湖南太子奶集团资金链条断裂,经营陷入危机。株洲市政府出于解决就业与社会稳定的考虑,决定实行保护性租赁经营,租赁期为一年。然而,在租赁期满后,拒不归还经营权。太子奶集团的核心资产由株洲市政府设置的高科公司租赁经营变成政府强占,企业和股东的经营权、所有权被剥夺。在这种背景下,代表政府的“托管方”与企业发生严重对立。

  政府不应代替企业去干

  当时,有观点坚持,太子奶是一家完全的民营企业,理当接受市场检验和淘汰,当它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在符合国家破产法确认的各种条件时,在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下,可以进入破产程序。政府不能插手办企业。

  但有人坚持认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维护稳定、保就业。当一家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企业的问题就不再只是这个企业本身或某个家族的问题,它是社会的问题,也是政府的问题。

  在市政府的决策会上,市长讲了四句话,最终确定了经营原则:“政府有限介入,租赁经营,招商引资,做强做大。”转化成的具体操作方式是,政府通过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与株洲高科集团组建株洲高科奶业,独家租赁太子奶集团核心资产,组织封闭式独立生产经营。高科奶业将陆续投入生产流动性资金1亿元左右,实现恢复性生产目标。

  2009年1月起,株洲市高新区副主任文迪波为高科奶业的董事长,并由其租赁太子奶集团所有核心资产进行经营。株洲市政府拯救太子奶的意愿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政府不应该自己来办企业。一年过后,租赁太子奶的高科奶业不断传来负面消息,最终在4月,太子奶被花旗宣布海外“被破产”。于是债权人在市政府门口打出“高科奶业不作为,请退出”、“坚决反对太子奶破产”横幅。

  政府在处理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关系上,理应有自己的边界,扶持可以是政策上的,也可以是环境上的、公共服务上的,而过度的外部干预,甚至直接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可能与善良愿望背道而驰。株洲市政府介入的效果证明,他们强行托管“太子奶”的决定是大大地越过雷池了。

  政府不应与企业“斗争”

  一年半时间过去了,今年的7月23日,此事以“太子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企业创始人李途纯被拘而暂告一段。

  此前,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文迪波又反复强调要搞破产重组,这成为李途纯要求收回太子奶经营管理权的主要理由。事实上,太子奶破产重整自一开始就遭到了李途纯的强烈反对。李途纯竭力要求“自主重组”,即由他自己筹措资金、自主清理债务。而政府没理睬他的主张。

  李途纯终于“另起炉灶”。2010年1月12日,太子奶原创业团队挥师北上,在北京海淀区注册成立了仙山奶业公司,搭建太子奶新王国。同时李途纯向媒体公开发表声明:终身对太子奶债务负责。

  “地下较量”转为公开“分庭抗礼”,矛盾便激化了。李途纯在被刑拘前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分别在北京、山东、河南、天津等地召开了原太子奶经销商会议,众多老经销商看好仙山奶,纷纷与其签约。

  5月31日,太子奶发布《太子奶集团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的重要声明》,称高科奶业4月15日在一份声明中已公布变更为民营控股公司并已办好手续,且租赁合同早已到期,经确认的租赁费仅2000万元,租赁期间五大核心条款已全部违约,等等。因此,李途纯要求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并声称对21亿元债务终身负责。

  7月23日,株洲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从6月上旬开始,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始立案侦查太子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目前已控制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与此同时,7月23日,株洲市法院依法裁定:太子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一个民营企业竟引得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宣传部都出面,令人瞠目,也令人疑惑。显然这是政府动用公权来全力对付与政府托管企业对抗的李途纯了。

  湖南省委决策服务咨询专家、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翟玉华公开站出来说,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成立。他认为,准备金的用途由缴款人决定,有别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犯罪行为人吸收后存款的特点;准备金的性质为预付货款,不涉及金融业务。他的看法,得到两位刑法专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师大教授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的签字赞同。

  至于集资问题,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表示,谁都有权利集资,尤其现在银行贷款这么难。诈骗是犯罪,但是借贷是合法的。应该取消非法集资这个说法。民间融资要合法化,国家应大力支持。

  显然,太子奶事件不再是谁来管企业的问题,已经升格为公权问题,即利用政治公权来解决企业管理的问题。本来政府的目标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政府改革的任务,在于建设一个能够为市场机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没有这样的制度平台,就难以摆脱公权不彰、规则扭曲、秩序紊乱、官民关系紧张的状态,难以使经济和社会生活进入和谐稳定的正轨。然而,株洲市政府走得越来越远了。

  替人看牛不应把牛卖掉

  政府是搞服务的,不能自己搞企业,更不能把人家民营企业抢过来。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

  株洲市政府一年多“托管”太子奶的事实证明,这是一条死胡同。在太子奶的重整过程中,株洲市政府的辗转腾挪仍然没逃过被迫破产重组的结局。太子奶这个包含“国内第一起跨境破产重整案”、“政府救企模式创新”等多项吸引眼球概念的民营企业,从资金链危机爆发到政府托管,再到进入破产程序,终致太子奶深陷危机难以自拔。事实再次证明,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活动是很危险的事。政府的托管人代表文迪波承认自己“不懂工艺,实际上对市场也不清楚,我无法取代专家,也无法取代职业经理人”。

  “你是个替人看牛的,哪有私自把人家牛卖掉的道理?”这句话一语中的。高科奶业不肯移交经营管理权,又坚持要让太子奶破产,把李途纯羁押起来,就是为破产扫清障碍。但一个基本事实没有改变,这太子奶属于李途纯的。即使把他抓起来了,财产也不属于政府的。

  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规则执行者,就不该作为经营者,也不该以直接利益相关方的身份进行经济活动。现在,株洲市政府重新扮演投资主体角色、介入企业经营和风险管理,显然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政府托管极易与企业主权拥有者出现矛盾,而这种矛盾又极易激化。

  原太子奶集团一位高管表示,如果能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让太子奶度过危机,太子奶还是有希望的。显然,在太子奶事件中有两种权力,一种是政府公权,一种是企业主权;两种经营思路,一个是破产重组,一个是自救图强。当矛盾不可调和时,便出现公权压制主权的现象了,甚至出现利用公权对民权进行毁灭性打击的种种做法。

  实际上,像株洲市这样对民企无异饮鸩止渴,因为政府官员在风险识别和判断上,并不比企业家、投资者和银行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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