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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煜辉:“十二五”期间国有资本应战略性撤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6日 05:41  每日经济新闻

  刘煜辉(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

   无须讳言,2005年出台的 “非公36条”显示制约民间资本准入的是软门槛,即各种玻璃门和弹簧门。因此,民间资本期待实施细则,希望今年5月13日出台的“新36条”实施细则能够彻底清除种类繁多的软门槛。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透露,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已上报国务院,力争10月底前出台。同时,广东、南京和宁波等地已出台了落实 “新36条”的相关政策。这意味着“新36条”正式进入了细化实施阶段。

   现在的问题在于,清除了门槛,私人部门就想进入吗?经济学上有个概念叫“自然垄断成本”,谁先进入这个领域谁就是老大(平均成本大幅下降是自然垄断形成的充分条件)。更何况,土地、资金、税收等诸多要素都掌控在国家资本手中。放开了,又能怎样?私人资本进入能干得过国资吗?

   统计部门不要再出那些毫无意义的报告了,比较国资、民资的资产占比,增加值、利润占比等,多少显得文不对题,让人笑话。经济体跟人体一样,各个部位的关键性都一样。其实,你只要控制了1%的部类(如金融、土地),事实上你就控制了这个经济体的整个命脉。

   中国金融、主体运输(公路、铁路、航空、远洋运输等)、电信、电力等,受到垄断力量的控制,私人资本无法涉足或集聚。实际情况还远不止于此,当下国有资本依托着“反危机”政策所凝聚的“要素资源和资本的空前优势”,一方面不断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另一方又四面出击,在许多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经济安全毫无关系的行业抢占地盘,由此引发了“国进民退”的现象。像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领域,120多家央企中竟然有80多家涉足,那些号称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军工企业、航空工业企业也置身其中。目前,仍有约2/3的企业、40%的国有资产分布在一般生产加工行业、商贸服务及其他行业。

   国资一方面舍不得从一般行业中退出,但对一些公用事业和重要工业领域,又通过各种方式阻碍行业开放,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尽管国务院又通过了鼓励民资的“新36条”,但在国有资本分布如此宽泛、国有资本退出迟迟不动的情况下,很难想像民资进入能取得多大进展。

   因此,笔者建议,“十二五”期间,国有资本应该有计划地要做战略性撤退,当前落实“新36条”的关键不在于“民进”,其实私人部门很清楚收益和风险在哪里,这不需要政府教它们,鼓励它们,关键在于“国退”,要让出地盘。

   从微观机制上讲,国有部门经济是典型代理人经济,代理人经济的利益激励是倾向于使产业流程内部化,这样越大的规模、越大的营业收入,越符合代理人的利益最大化;而私人部门经济倾向于使社会化大生产的流程解构,通过外包来提升效率,如此使得基于制造业的现代服务业,如现代金融、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业态迅速衍生和发展,从而创造出就业需求的指数级增长,城市化依托此方能大幅地推进。

   这是符合中国经济转型的宏观目标的,也是转型必须要突破的点。事情就这么简单,但操作起来却是难事。因为这些政策可能蕴含有巨大的政治成本,需要考验我们决策者的勇气。

   中国的国有部门和大企业完全依赖于由国民间接提供的各种补贴,假如国有企业要支付合理的借贷利率,其利润将完全消失。有学者初步测算,中国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每年占有1.4万亿租金。政府从经济领域大幅地退出,将可能极大地减弱决策者对于国家经济制高点的掌控,这种改革性质不光是经济改革,更是政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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