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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最严限购令 限内限外限年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5日 14:27  财新网

  禁止未满18周岁人士单独购买商品房;严格采取“既认贷又认房”标准【财新网】(记者 安旸)10月15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地税局,央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监局联合公布了广州楼市调控新政,不但规定户籍或常住家庭只能在广州新购买一套商品房,还规定了未满18周岁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

  在四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购房家庭是指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在广州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同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放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禁止在全额房贷前追加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可为两成,首次购房但是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三成,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三套房以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对于商贷和住房公积金的二套房、三套房认定标准,将严格采取“既认贷又认房”的审查办法。

  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广州市还将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对普通商品住房按2%的税率预征,对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税率预征,对别墅按4%的税率预征。

  自9月29日以来,国家多部委出台新措施调控楼市以来,各地纷纷出台“限购令”。9月30日,深圳公布通知,要求限购两套住房。厦门市决定从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10月7日晚,上海市公布的调控细则规定,不分户籍,每户在上海只能新购一套住房。10月11日,杭州市也宣布,限定一户家庭只能在杭州新购一套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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