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海平南京报道
江苏正在掀起一场清理和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风暴。
记者近日得知,根据江苏省政府的统一布置,在11月15日之前,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将本地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包括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特殊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报送省财政厅。
江苏在有关通知中表示,此举“事关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记者获悉,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均担任了“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清理和整顿本地区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央推出了4万亿投资新政,在这种形势下,地方政府也闻风而动,利用政府主导下的投融资平台大量从银行贷款。
但是,按照江苏省政府一位官员的说法,在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等方式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的同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运作不规范,少数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大量存在,直接或间接带来了不小融资风险。
此举对江苏全省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冲击很大。以盐城市为例,在沿海开发的大潮下,盐城市本级领域已拥有国投、城投、交投、产投、旅投、公用设施投资公司等10个投融资平台,而所属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35个投融资平台。2009年,上述45个平台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运作了84个项目,融资85亿元。
防止“后遗症”
在抵抗金融海啸中,江苏获得的信贷投放量位居全国第一。
“经济基础再好,也要防止‘后遗症’,甚至成为下一轮经济危机的源头。”人行南京分行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表示。该官员是江苏省政府在国庆前向十三省辖市派出的督查组成员之一。
事实上,江苏对各级融资平台的清理给出的指导性原则已经很明确,相关人分析,“清理”即压缩撤销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规范”意味着以现代企业制度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江苏的统一部署,实行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纳入此次清理和规范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而清理核实范围的债务,则指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在江苏的本次清理中,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在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要对公司做出妥善处理。
这意味着,只承担上述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将完成使命走向终点。
而对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
不仅如此,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运作;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
避免“半拉子”工程
另一方面,随着融资平台的减少,信贷量出现萎缩,如何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江苏提出,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对其后续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根据这一原则,对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核,下一步投入的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未经省级核准不得新开工项目。
江苏省金融办消息人士表示,清理审核之后,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
地方政府人士也确认,类似项目只能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如此,财政预算范围内纯粹意义上的公益项目将大幅度减少。”
同时,银行也作出表态,清理中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
这意味着,只有原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可继续按照协议提供贷款。而上一轮海量信贷刺激下各地一拥而上的诸多项目要大打折扣,面临银行撤资的风险。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江苏给予了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要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江苏财政厅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
“要制订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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