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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议采用季节性阶梯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 22:47  红网-潇湘晨报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对于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湖南省物价局建议施行季节性的阶梯电价,相关方案已经递交国家发改委,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明年上半年之前将实施。

  本报记者戴丹 长沙报道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推行居民“阶梯式累进电价”,并设计了两套方案、三档定价。这标志着争议了将近一年的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终于要尘埃落定。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千瓦时)或80%(每月140千瓦时)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千瓦时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千瓦时)或95%(每月270千瓦时)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月210千瓦时以上或270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0.2元。

  居民阶梯电价调整征求意见方案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基本原则是用电少的少负担,用电多的多负担。两套方案的第一档电量分别为110度和140度。

  住在长沙市东方新城的胡女士说,她一家全年的总用电量在2000度左右,但由于湖南的季节差异明显,在夏季和冬季用电量最高的月份,单月用电突破500度;而春秋季节基本上稳定在150度以下。如果在正常月份,按照已公布的调价方案,月均支出大约增加2元左右;但是如果换到过年或者盛夏时节,月均支出将增加七八十元。

  省物价局电力价格处副处长曾超钢表示,季节性用电量变化大的情况在湖南省的居民家庭中普遍存在。此前,省物价局已经向国家发改委建议实施季节性阶梯电价:“夏季和冬季空调用得多,用电量明显增大,可以将第一档的用电基数调高一些;而春秋季节相对定低一些。”

  目前,湖南正在开展“阶梯电价”调整前的成本调查,而具体调价方案需待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性方案确定后,另行召开听证会。

  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此前,全国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早已上调完毕。“对于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国家发改委现在要求各省(市)在明年上半年之前实施完毕。”曾超钢介绍。

  这意味着,国家的指导性方案将在今年底揭晓。而各省的基本用电量、人均用电水平、一户一表居民户数等指标存在差异性。因此,湖南将另行出台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湖南调价方案还需要走听证程序,然后上报国家发改委,通过之后实施。”如果等待全部程序走完,可能会到明年上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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