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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将成立专项基金建保障性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 17:42  财新网

  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将上报全国工商联,通过工商联与主管部门沟通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和土地,财新记者获悉,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正在牵头制定方案,组建由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出面形成的基金,专项用于建设公租房。

  2010年10月11日,在主题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每月谈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透露,上述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将上报全国工商联,通过工商联与主管部门沟通。

  2010年中国政府要求全国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中央财政补贴专项资金692亿元在6月份全部下达。但由于此前地方政府一直处于观望态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良莠不齐。住建部在9月初要求,各地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60%以上。

  但2009年保障性住房只完成三成,有六成欠账。加之2010年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量增多,聂梅生担心,保障性住房资金极可能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

  面对资金难题,当日参会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建议,政府应该建立稳定的财源,将地方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收缴中央,各地都应该开征房产税,将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中的相当一部分,用来并根据财力尽可能多建廉租房。

  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博士黄志龙指出,这意味着中央财政在一套保障性住房上投入1.2万元,地方政府则要配套剩余大部分资金,这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力的根源。目前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基本上是1:1,如果再将纳入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中央,地方政府将更加没有积极性。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也指出,2009年全国土地收入是1万多亿元,拆迁补给农民的只有5000多亿元,政府的土地成本和土地收入是1:3,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土地收入,将面临新的困境,经济和社会也难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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