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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热说国美股权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1日 05:14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9月30日讯

  记者 夏芬娟

  国美股权争夺战,这场由创始人、职业经理人、战略投资者三方引发的利益博弈,已经成为中国商企的一个经典案例。作为旁观者,浙江民营企业家细心品读着个中的细节和滋味。

  创始人一定要当老大?

  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兼大股东,陈晓只是职业经理人兼小股东。两者的冲突,也是直接将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凸显。面对陈黄之间的冲突,一些浙商自问:创始人一定要当公司老大吗?

  对自己企业的控股权情结,绿盛集团董事长林东有着和黄光裕一样的思维逻辑,他认为,其实大多数浙商都存在这种情结。林东认为,失去了企业的控股权,他们也就失去了创造自身价值的平台。

  “这种对控股权的欲望,与企业本身是传统的家族企业还是现代企业制度无关。”林东指出,即便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博弈也是无法避免,尤其是职业经理人的道德素质更是难以把握;唯一避免出现类似国美这样激烈的争夺战的方式,就是控股股东不宜将股权过于分散。

  与林东恰恰相反,开元集团董事长陈妙林恰恰是在国美股权大战期间,在董事会上正式通过了高层股权激励的方案,继续稀释着自己的股权。

  陈妙林做出这一决定的逻辑是,作为控股股东的他有一天在能力上、精力上无法胜任这个时代的发展,由职业经理人来掌控,他并不排斥,“我更关心的是我的企业如何高效发展,并不是个人钱多钱少、或者是能否控股。”

  引入战略投资有多危险?

  在陈黄的这场“生死较量”中,贝恩资本一直是看上去不那么显眼、却又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追究最终陈黄争斗的结果,无论哪一方赢,其实都是“两败俱伤”,唯独贝恩资本,无论结果如何,都能坐收渔利。

  两年前的“达娃之战”当时也被视为经典的商战案例。这场纷争让宗庆后对外资的合作提高了警惕:“如果再和外资合作,要看他愿不愿意给我们高新技术。”

  在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宗佩民看来,这些争斗的起始,都源自民营企业早年引入外资时设定的“隐蔽条款”,应该谨慎对待外资进驻。

  浙江民营企业近两年也有不少成功的外资产业并购,如西子集团和OTIS的合作,苏泊尔与SEB之间的合作,还有杉杉集团与日本伊藤忠社之间的协议对赌合作。“贝恩是纯财务性的投资,而我们引入的伊藤忠社却是行业内的领头羊,是我们学习的‘老师’。”问起在与外资的对赌中是否担心出现类似国美的“险情”时,杉杉集团相关负责人这样回应。

  商战的商业文明底线

  决战前夕,黄光裕和陈晓都在拿着各自的“筹码”四处“拉票”,通过公开的信息渠道表达观点、陈述利弊,无论这场争斗的双方要取胜的意愿有多么强烈,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他们都在法治的轨道上、在新商业文明制定的“规则”下“血战”。这一切,归因于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在新商业文明的“监控”范围之内。

  股权之争,事实上已经这样广泛地存在在民营企业之中,包括浙江民营企业,也有不少借助资本手段来完成股权并购或者是控股权之争的案例。国美股权之争堪称是对所有民营企业家们的一场“新商业文明”启蒙。

  “无论是否上市,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规范操作,肯定是有利于解决争端、也有利于企业实现高效的运转。”陈妙林指出。

  在茅理翔看来,国美从传统的家族企业,向现代治理结构的上市公司的逐渐演变,促使他们去思考家族企业如何改善治理结构、怎样规范化经营,并最终推动中国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上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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