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邮政法》实施已一年 邮政专营范围仍未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8日 01:22  第一财经日报

  陈姗姗 杨静

  尽管新《邮政法》修订后已经实施一年,但关系到各邮政快递企业最切身利益的邮政专营标准,至今仍未明确。

  昨天,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召集邮政EMS、申通等民营快递以及UPS等外资巨头举行座谈会。在座谈会期间,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李惠德表示,由于仍存在不同意见,邮政专营标准暂时还没有下文。

  去年曾一度传出邮政专营范围为“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许多民营企业反映,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将使民营快递企业丧失85%的业务量,甚至导致部分民营快递企业倒闭。

  此前,业界预计《邮政专营条例》可能会在去年10月《邮政法》正式实施前出台,但直到现在,关于邮政专营范围依然没有明确。

  “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商务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部门对此进行了大量的调研,争论还是比较大,还有很多不同意见。”李惠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不过,李惠德也指出,修订后的《邮政法》正式实施以来,在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准入标准等方面也有了很多改进。

  李惠德还称,今年以来上海的邮政业务量增幅超过50%,上海邮政业务收入和业务量占全国20%以上,而淘宝网的业务量就占据了总业务量的40%多。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