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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将遇征管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7日 00:34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任旭强 见习记者 陈松恒 

  房产税新政真的要来了吗?国庆节前夕,楼市骤然放量,房价涨势再现,有关房产税改革即将试点的传闻再起。

   “不能期望单纯一个房产税就能管住飙升的房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专家、百丞税务咨询公司总经理朱自永25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他看来,“征管难”将是房产税改革难以轻松跨过的一道坎。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人士则向导报记者透露,房产税新政仍在酝酿中。新政偏重“温和”,或将令期待房价应声下跌者失望。

  “征管之坎”

  房产税这个原本不起眼儿的税种,而今肩负着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治使命。但在回归本位的税收领域,其仍然绕不过“征管之坎”。

  朱自永说,“居民自住的第一套房有望不须交纳房产税,很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因为第一套房是满足基本需求,第二套往往是改善居住条件,第三套才是投资或投机性购房。

  “设想容易,但推行困难。”朱自永坦言。当前困扰房产税的最大难题,就是怎样通过有效方式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

   据了解,上海市原本有望于今年6月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但其财政部门拟订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后,被指不成熟,需重新修订。业内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不成熟”的评价不仅来自国务院,就连当地税务部门也颇有微词。

  摆在决策层面前的问题让人颇为挠头: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的登记系统查询到谁有几套住房,可是要让对方按时足额交纳税款,上哪里找这些房主?又如何催交?

  此种情况下,一旦开始试点,又将怎样征税?

  “只好能征多少算多少了。”一位与导报记者相熟的税务人士语气中颇含无奈,联系不到户主,就在报纸上发个公告,并将其姓名列至欠税户名册。而应交纳对象完全可以以没看到公告等借口搪塞。最后结果很可能是声势颇大,但收效甚微。换句话说,征收成本过高。

  另一个问题也不容忽视。虽然房产税属地方税税种,但由于征管难度大并且征收数额相对有限,地方政府推行的积极性必然大打折扣。

  “温和”新政

  导报记者获悉,房产税新政将相对温和。“温和”一词,在税率和循序渐进的步骤两方面都将有所体现。

  房产税新政将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对此,朱自永说,“试点过程将持续相当长时间,近一两年内很难达到全面推开的条件。”

  同时,根据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不征收房产税。而本次改革的核心,是将个人房产纳入进来,也作为征税对象。

  据了解,目前营业用房的房产税法定税率为1.2%。要想借此抑制房价,则税率可能上调,但也不会过高。

  朱自永透露,预计房产税的税率将随楼市的波动及经济的变化而调整,这样更能发挥其“调节器”的作用。

  房产税的压力,将集中在中产阶层。朱自永认为,富人阶层不会在乎这点额外增加的税负,而贫困者的住房标准达不到征税条件,惟有中产阶层,将成为压力最大的“夹心层”。

  同时,民众期望新政推出后房价会应声而落,实际或许并非如此。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多位税务人士表示,不能奢望一个房产税就能把过高的房价拉下来。很可能的结果是,开征后房价未有明显回落,届时房产税的改革政策制定者与征收者都将成千夫所指。这也正是此项改革久未推出的重要原因。

  地产税种合并

  与房产税新政相伴而至的,将是地产类相关税种的梳理与合并。 

  朱自永说,当对持有环节征税后,此前的流转环节就会减负,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即把前述税种取消或合并至房产税中,以此解决税负过重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他认为,房产税的重要功能是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以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前者是长远目标,后者在目前阶段颇为紧迫。如何实现这两大目标,尚需审慎、深入的探索。

   (景波先生对此文亦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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