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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深化改革需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21:51  中国财经报

  吴小明

  ——对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考与实践

  编者按: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近年来,财政部在全国财政系统大力倡导并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是对当前财政经济管理形势的科学决策,是对过去财政管理实践的继承和创新。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式之一,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成为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对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旨、实践、方向等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和介绍,本版特别刊出,以飨读者。

  1.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般要旨

  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是遵循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实践活动。具体地说:科学化管理就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掌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规律,善于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监管,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政府采购管理的薄弱环节,抓紧、抓实、抓细的管理工作。

  坚持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

  要做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关键要实事求是地抓落实,而人的因素是其中最关键的因素。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首先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明确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阻碍或影响因素。其次在监管思路上要实现新的转变:一方面要向规范化管理转变;另一方面要由粗放式向科学化、精细化转变,在管理、服务和执行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

  要抓住重点,突出能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成效如何取决于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个人思想正确与否、解决问题能力强弱等因素非常重要。必须强调政令畅通,由法律统一约束。

  要注重研究,善于创新。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发挥服务和保障财政主要工作任务的作用?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机制。

  坚持精确到位,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通过具体的程序、责任和执行环节,使每一项工作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即要有精确到位的制度来保证。

  规章制度要精。通过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体系保证工作的具体落实,努力把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细化为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办法。通过进一步建立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机制、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实行政府采购的高效管理。即实现日常监管、重点控制、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政府采购管理业务的分工和流程细化各项管理工作,科学界定每一项具体业务的工作职责、权限、程序、时限等,确保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全面落实。要对现有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于缺位的制度要及时研究制定新制度。

  坚持追求细节,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覆盖

  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应具有认真、精细、标准、规范的特征。实践告诉我们,无论是加强管理、强化管理或是全面管理,必须注重细节和小事,细化规章和标准。

  要注重过程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调的是对管理对象实施精细、精确、快捷的规范与控制。例如投诉一般是在项目实施完成之后发生的,按照过程管理的要求,必须把监管关口前移,从根本上减少投诉。

  要完善职责标准。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审核、方式变更审批、评审专家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都要制定具体的职责标准,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要细化监督检查。既要注重日常监管,规范操作机构的操作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又要加强重点检查,对与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紧密联系的项目,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还要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

  2.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践

  江苏省1998年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厅党组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规范操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既是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结果,更是江苏不断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结果。

  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制度

  江苏省始终把建立全面规范的制度体系作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围绕《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先后制定颁发了一系列行政规章。江苏省认真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江苏政府采购制度在国家统一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不断完善地方配套制度。在《政府采购法》框架下,根据本省实际,江苏省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配套制度,指导和推进江苏政府采购工作发展。2006年以来,江苏省先后制定完善相关文件、制度和办法142个,其中省级22个。一些制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关注民生服务“三农”机制。从2004年起,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对涉及“三农”的财政补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从水稻小麦良种补贴、畜禽疫苗、插秧机、条播机、化肥农药、救灾物资到农村中小学免费教材、“校校通”工程中的远程教育系统、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6年8月,农业部专门在江苏省召开全国良种补贴招标采购观摩会。截至目前,省级已累计实施涉及“三农”项目总采购预算金额80多亿元,资金节约率约为10%。

  依法采购确保公开透明

  江苏省坚持依法采购,建立健全管理操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政府采购操作管理精细化、操作权责明晰化、操作监督科学化、操作手段电子化,提高透明度。

  严格依法采购。江苏省从接受采购人委托、标书编制、信息发布到组织开、评标、签订合同等所有环节,以及受理和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等,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时限。

  规范操作流程。坚持用制度规范程序及程序约束行为的理念,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操作环节。对操作机构的业务流程和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全程监控。针对操作关键点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信息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统一发布渠道,在全省范围内指定25家媒体作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同时,加强政府采购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扩容、升级、更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率已达1400多万人次。

  加强业务培训。2007年江苏省制定了政府采购学习培训办法,将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制度化;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政府采购系列教材一套;组织业务培训班,对全省监管部门、操作机构人员分别进行业务培训。

  强化监管实现公平公正

  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全省110个集采机构、10496个采购人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采购项目多、金额大的部门和单位及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

  加强对操作机构的监管。加强对集采机构的监管:定期组织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环节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集中采购活动规范高效。规范代理机构管理:严格资格认定,强化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培育政府采购良好的竞争氛围;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的指导和监督。

  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江苏省目前已建立了分类齐全、初具规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库内共有123大类、8900多名专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评审工作技能。研究开发了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实现专家动态管理、远程抽取、网上考核。

  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每年组织开展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检查并进行通报,分别给予供应商续签合同、通报表彰、通报批评、没收部分履约保证金或禁止1年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等处理。对非法谋取中标、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供应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行供应商投诉处理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制定投诉处理流程,规范和指导全省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处理程序。针对一些重大项目的投诉,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各方共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扶持自主创新、中小企业

  率先制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6年10月会同省科技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专家评价工作手册》。2007年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制度和办法。与省科技厅联合印制《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目前已组织认定了5批411项产品进入目录。

  积极扶持,优先采购。2009年省政府出资4.14亿元,首购国家及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龙芯电脑15万台。在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中,对自主品牌汽车产品给予加分,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扶持。

  推出中小企业融易贷项目。运用政府采购平台,协调金融担保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2009年推出了政府采购融易贷信用担保项目,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有11家企业获取贷款1550万元。

  推进信息化提高采购效率

  江苏省重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来帮助和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工作效率。

  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发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将政府采购计划报批、项目建立、信息发布、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数据查询统计实行网络化管理。目前,全省采购计划申报、方式审批等均已实现电子化。

  推广网上采购经验。专门召开政府采购信息建设现场会,观摩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公开招标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总结推广网上采购远程操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现场监管。通过信号屏蔽系统、声像监控系统等各类电子化设备,加强对评标现场的监管。

  3.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努力方向

  贯彻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就是要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江苏省在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将以加强法制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新举措,努力开拓改革新局面。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继续推进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寻求在政策功能和自主创新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突破点,继续完善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研究推出有可操作性的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积极申报自主创新产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优先购买国内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

  健全机制提高监管质量

  推行法律咨询论证制度。抓好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重大法律事务的事前、事中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监管,提高监管质量。

  完善专家评审管理制度。针对评审工作的特点和风险,结合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同时积极推进评审专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提高对评审专家的监管水平。

  规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定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规范、科学、高效管理政府采购档案和提高资料利用率。

  健全监管机制打造阳光采购

  强化法律监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范和强化全程监督,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改进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事前审查、现场监管、事后抽查和定期考核等手段的监管作用。建立和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特邀监督员等现场监督等制度。通过信号屏蔽系统、声像监控系统等电子化设备,强化对评标现场的监管。

  加强投诉处理。通过建立投诉处理事前论证制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通过投诉处理发现问题,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紧贴财政支出重点

  在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的基础上,加强对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做好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

  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通过对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达到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政策功能实施效果,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要求。

  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已成为当前政府采购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方便采购当事人,提高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用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践

  要积极借助外力,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组织对政府采购宏观性、全局性的问题如政府采购协会功能作用等进行前瞻性研究,对采购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如政府采购监管、本省产业竞争力评估分析对策研究等课题进行攻关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质量与层次。

  (作者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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