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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深圳公司举行第三届“诚信我为先”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15:08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通讯员 肖 燕)9月10日上午,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在深圳大剧院拉开了第三届“诚信我为先”活动的序幕,深圳金融办主任李林、深圳市保监局副局长陈风出席此次会议。据了解,从2008年以来,每年的9月16日被确定为中国人寿的“诚信合规日”,全国系统在这一天到来之际,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促进全体销售人员诚信合规经营。

  今年深圳国寿的“诚信我为先”活动主要围绕“客户资料真实性”和“防范代签名”两个重点内容展开,以“诚信我为先”为主题,要求全体销售人员要坚决遵守销售行为规范及规定,不违规、不作假,采取真实行动、搜集真实信息、反映真实情况;对于消费者,要以真心和真情服务广大消费者,不误导、不欺骗,赢得客户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对于各级经营机构,要以真实、有力的行动来见证公司的诚信承诺。会上,王峰云等三名优秀的保险销售人员分享了他们在保险销售过程中的诚信故事。同时,还对今年上半年信用评估中获得“3A”评级的刘灵芝、龙淑兰、赵宗、吴敢萍、陈绮虹、黄小红六名销售人员颁了奖。

  深圳国寿持续三年开展销售合规经营活动,并通过完善企业的诚信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诚信监督,建立起了一张诚信之网,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企业自身业务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深圳保监局副局长陈风表示,消费者购买保险,就是要获得一份保障。而目前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投保人经常不熟悉投保流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利益,这就需要保险企业通过制度建设和诚信教育来约束自己。同时,消费者自身也需要加强对保险基础知识的了解,培养自我防范意识。中国人寿作为保险行业的领头军,坚持“诚信我为先”活动正是从这三方面努力,为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起了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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