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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最终方案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12:04  上海商报

  银行资本门槛升逾两倍至7% 全球银行业还有8年多时间落实要求

  商报记者 林郑宏

  就在雷曼兄弟倒下两周年之际,全球瞩目的《巴塞尔协议Ⅲ》在瑞士巴塞尔出炉。与会各国中央银行代表就这一旨在加强银行业监督的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决议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有效下限提高到7%,这是之前协议规定的3倍以上。

  离最终落实仍有8年多

  据《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而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则从现行的2%提高到4.5%。此外,《巴塞尔协议Ⅲ》还规定各家商业银行应该设立“资本保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这也就意味着实际有效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了7%,比原来的2%提高了整整两倍多。

  据悉,英美两国此前曾提出了较最终结果远为苛刻的版本,但是这遭到了德国等国的强烈反对。而《巴塞尔协议Ⅲ》的具体执行时间则是在2013年1月到2019年1月,这意味着全球银行业还有8年多的时间来完全落实这一协议的要求。

  本次会议主席、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表示,新达成的《巴塞尔协议Ⅲ》是对全球资本标准的本质强化。“该协议可以为全球金融的长期稳定保驾护航,同时也将使得经济增长变得更为持久。”欧洲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执行长蒂姆·雷恩则称,新协议与美国不久前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要求在方向上一致,将为全球金融业的稳定提供保证。同时,从执行时间上来看,也给一些银行留下了足够的时间,使它们可以从市场中筹集资金来满足要求。

  欧日银行或需大规模筹资

  不过,也有分析观点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大幅提升将不可避免地抑制对经济增长和新增就业来说至为关键的资本供应。“既要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和信心,又不能抑制长期经济成长,这并不容易做到。”但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委员利卡宁指出,新协议将逐步实施,不会妨碍经济复苏,反而会支持未来的可持续增长。

  除了上面这个基本的矛盾以外,各国银行业具体情况的千差万别也使得《巴塞尔协议Ⅲ》在落实期限上显得慎之又慎——英美等国力主该协议应在5年之内完全落实,而德国却坚持新协议要求落实的期限应放宽到10年,最终的版本则是明显的妥协结果。

  期限较长使得那些尚未满足新协议规定的银行有时间去筹集足够的资本,但是具体到每一家银行,却又是有很大的区别。分析人士指出,美国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普遍高于新规要求的水平,因此基本不需要筹集额外的资金来满足要求。但是在欧洲特别是德国,却有许多银行必须在未来从市场中筹得大量资金。

  “整个过渡期超过8年时间,因此具体的筹资数字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金额预计在数千亿欧元。”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委员兼巴塞尔委员会主席诺特·威尔林克称。而德国银行协会上周曾预计,如果最终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达到10%,那么德国的银行业至少需要1050亿欧元的新鲜资本。“最终要求只有7%,但是数百亿欧元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亚洲方面的情况要好一些,只有一些日本银行尚未达到要求。根据德意志证券驻东京公司提供的数据,瑞穗金融集团到2012年3月底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在4.75,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的该项指标也仅为6.22%。中国的大型银行全部达标,截至去年年底,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数家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在9%以上。

  新闻链接

  欧洲银行上周“赶场”借钱

  就在《巴塞尔协议Ⅲ》出炉之前,欧洲银行业的“借钱”活动也达到了巅峰。据国际数据供应商Dealogic统计,上周欧洲金融机构共筹集了205亿美元,创下了今年3月份以来的最高水平。

  据悉,在这“忙碌的一周”中,包括法国巴黎银行、瑞士联合信贷、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在内的诸多欧洲银行业大佬都积极介入市场。“在5、6两个月,银行业的筹资活动因为欧债危机遭到了严重干扰,使得不少原定的计划被迫推迟。”一位分析师如此解释银行们的“赶场”行为,“9月传统上也是一个忙碌的月份,因为许多投资者和银行家都从夏季休假中回来了,他们也要赶着在年底分红前完成一些大项目。”

  背景资料

  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

  1997年开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引发了对于国际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的广泛讨论,于是在1998年,巴塞尔协会开始准备彻底修改协议。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该草案历经数年讨论和修改,在2003年最终通过并实施,并被称之为《新巴塞尔协议》。

  而最新刚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则是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该协议的草案于去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并将于此后的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获得正式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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