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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二期股权激励 83人分享1080万份股票期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09:38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庞丽静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600690.SH,简称“青岛海尔”)今日发布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共108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07%。

  第二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柴永森、董事喻子达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83人。

  其中董事副总经理柴永森、董事喻子达各获得期权数量158万份,分别占授予总量的14.63%,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1人总计获得764万份期权,占授予总量70.74%。

  本次股票期权有效期为四年,1年之后可以分三期行权,每次可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31元。

  青岛海尔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是在2009年10月28日。当时48人获得公司1743万份的股票期权。占总股本的1.302%。行权价格为10.88元。

  第一期获得股权激励的,包括董事会成员及高管8人,还有公司、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2人。其中董事长杨绵绵将获225万股,副董事长梁海山将获158万股期权,其余6名高管分别获得28万股至68万股不等的期权。

  青岛海尔这两期股权激励计划,均对高管行权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达到青岛海尔的财务业绩考核目标,指标主要包括: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复合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直接衡量股东回报率和盈利成长性,也是公众投资者最关心的指标。

  根据青岛海尔的行权条件规定,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应不低于18%,加权平均净资产年收益率应不低于10%。

  青岛海尔表示,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青岛海尔表示,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更长远地调动优秀管理人员、一线经理及业务技术骨干积极性;强化业绩考核,推动个人绩效承诺的落实;能更好的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才以及公司所需的其他关键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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