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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10措施促粤企转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08:32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欧志葵通讯员/陈滟林捷源)简化检验检疫审批手续、支持“零库存”生产方式、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国内市场经营销售通行证、扶持技术和设备更新换代……笔者昨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促进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10条检验检疫措施,大力支持广东“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试验区”建设。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10条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检验检疫政策体系,搭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检验检疫把关服务平台;简化检验检疫行政审批和登记备案手续等。

  据广东检验检疫部门介绍,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不停产转型升级方面,对转型前已获得玩具、陶瓷、机电等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企业转型后没有改变生产地点、产品种类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可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交齐申请资料,经驻粤直属局审批后可免于现场评审换发出口质量许可证。

  同时,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升级、质量提升,国家还将引导和扶持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和设备更新换代,积极为加工贸易企业研发新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技术保障;对加工贸易技术升级重点项目的进口成套设备及材料,提供申报、检验、检疫、通关的便利,提供全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的服务;鼓励和支持具有自主品牌的加工贸易企业名优产品申请出口免验。

  记者获悉,有关部门还将对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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