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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零食显“贵”市民被“吃”不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07:1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嘉)一桶爆米花、两杯可乐……在悠闲的周末里,很多市民都会选择在电影院里度过。在“精神食量”的推动下,电影院消费日渐火爆。记者了解到,影院内的零食价格明显高于外界市场,但影院内的零食消费还是异常火爆。记者在一家影院内看到,进场看电影的人几乎人手一份零食。

  影院零食高出市面价格两倍多

  “我看电影仅零食消费至少就得40元。”市民刘先生表示,影院一般规定外带食品不得食用,他每次和女朋友去看电影时,都会买上一大桶爆米花,两杯可乐。大桶爆米花15元,两杯可乐12元,如果影片长的话,还会再配些薯片之类的食品,这样算下来仅零食的花费大概就在40元左右。

  小桶的爆米花要11元,而在外面的价格最多只需5元钱,刘先生说,由于影院会在准入食品上贴上影院自己的标签,所以想外带价格便宜的食品都很困难。

  电影配零食不差钱

  昨日,记者在影院内看到,前来看电影的市民在进入放映厅时,几乎人手一份爆米花和饮料。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在进入影厅观看的200多名市民中,几乎一半的人都拿了爆米花和饮品。“虽然影院内的食品价格比市面上的贵,但看电影就是件放松的事,坐在影院内1个多小时,也不差这点买零食的钱。”市民王女士说。大部分观影者表示,不吃零食觉得看得没劲儿。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电影院的零食消费是一个链条反应。”一家影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人们掏钱看电影的同时,作为附加产品的零食成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多数消费者都忽略了零食消费火爆背后遗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影院规定外带食品不得入内,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省消协副秘书长魏和平表示。电影院不准外带食品入内,在销售出去的商品上贴上可供识别的标签,从某种角度上讲,属于垄断经营。消费者应据理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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