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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真得设个“沙井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 04:06  广州日报

  9月13日报载:8月27日晚少年谢梓鑫经过黄埔大道与科韵路拐角处时跌落无盖沙井,脾脏被撞重伤,至今尚未出院。这10数天来,谢父到处奔跑,分别找到8家有关单位,并先后打了数十次电话,为儿子索求医疗费,但都被这些单位推得一干二净,谢父身陷绝境,而那个无盖沙井17天后仍然无盖,张开大口,不知哪个市民又再中招!

  一个人因无盖沙井而无辜受伤,已是痛苦不堪,还要到处寻找投诉之门,穷其精力却不得要领,真是“屋漏更兼连夜雨”,徒呼奈何。由此本人想到:设立一个“沙井办”(名称可酌定)如何?有了“沙井办”全市沙井网络统一归档,今后那个单位要挖沙井,都要到“沙井办”报批,建成的沙井日常的维护、井盖补缺等服从沙井办管理,并建立巡查、安检等制度。市民一旦发现有沙井缺盖或破损举报有门。同样,一旦有人因沙井盖出事,只要向“沙井办”一个单位交涉善后即可,不用像上面所说小谢的父亲那样,连跑8个单位都找不到应该担责的事主。而“沙井办”接报后即由其承办,向受害者负责。至于其内部,出事沙井的主人是谁,该承担什么责任。“有庙归庙,有祠堂归祠堂”,那是“沙井办”内部协调处理的问题了。受害者是不用四下奔跑费神的。

  本来,本市原有沙井都是“有家有主”的,但是由于管理“半天吊”,一旦出事,更是成了“无主孤魂”,看来真是须要把这些“散兵游勇”收编起来,统一管理了。(华 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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