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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到底是谁在糊弄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 19:16  财新网

  当务之急是调查该项征地是否合法。无论如何,都不能用“代金券”糊弄农民

  【背景】四川宜宾市喜捷镇红楼梦村的941位村民,手持村委会印制的“土地代金券”已近6年。与“土地代金券”对应的,是该村一块347.76亩的集体土地。10多年来,该幅土地先由集体变为国有,然后其使用权两次转让,但红楼梦村村民得到却只是一纸“代金券”。

李平:到底是谁在糊弄农民?
[视频]【每日一评】卖地款何以变身代金券?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这批“代金券”于2005年前后印制,经宜宾市喜捷镇政府批准,总额400万元,发给农民的共有941张,每张金额4250余元。与人民币相似,代金券上也印有编码,面值也标示大小写。代金券的正面,还盖有该村村委会公章。

  村委会每年给年纪大的部分村民兑换一次。目前,只有66岁以上的人兑换到了现金。该村村委会副主任徐明说:“如果村民在66岁前死亡,这笔钱将由死者亲属或家属领取,代金券可以继承,也可以在村民间交易。”

  “代金券”由来十分曲折。早在1996年,红楼梦村这300多亩土地上建设“红楼梦酒厂”,属农村集体企业。2004年,这块土地以400万的价格被转让,但“卖地款”却被“借”给用地企业,村民只能领到“代金券”。

  这种以“代金券”替代“土地补偿”的做法,应该如何处理?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在其中有何责任?在农民不知情的前提下,数百亩土地被强行卖出,农民的权益应如何保障?

  土地法律专家、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代表处律师李平认为,乡村组织以“代金券”代替土地补偿款,涉嫌多项违法,应在全面调查后,予以纠正。当前,应全面调查该项征地是否合法。如合法,应尽快把征地补偿落实到位。如不合法,则应追究相关方面违法占地、卖地的责任。无论如何,都不能用“代金券”糊弄农民。

  依照中国现行土地法律和政策,非农建设需要征收农地,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获农民同意后,政府应及时、足额把征地补偿发给农民,不得截留。

  如这300多亩土地属合法征收,就应由当地政府履行报批手续、公告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并把土地补偿及时、足额兑现。如该土地仍属集体所有,那么转让集体土地的收益,更要经绝大多数农民同意。现在看来,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没有依法办事。

  从目前媒体报道看,该地块原属红楼梦村集体所有,1996年后,其使用权归村集体企业——红楼梦酒厂。2004年,时任村委会把酒厂转让给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协议称,这400万“涵盖该土地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这应被视为村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款。李平分析指出,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当地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但从村民十多年对此一直不知情可知,宜宾市、喜捷镇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难脱渎职嫌疑。

  在他看来,目前,当务之急是查清红楼梦村这块土地是否已征为国有。如已征收,则应审查此次征地报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征地审批有作假问题,应该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如征地审批程序没问题,就应该集中解决农民对征地补偿的利益诉求。

  实际上,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是调查处理红楼梦村该地块使用、转让、收益分配问题的关键。但李平也指出,即使征地审批手续完备,如果因用地单位原因而造成土地多年闲置,也应该依法处罚,目前最高处罚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李平指出,无论这300多亩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最终如何界定,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是政府应首先考虑的问题。有关方面在调查处理该问题时,必须听取大多数村民的意见,确保失去土地的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财新记者 刘志洁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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