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9月8日讯 (记者张定业)今年是“全省旅游质量提升年”,省旅游局首度开展旅游服务名牌评审,评审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
日前,山东省旅游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旅游服务名牌评审工作。纳入评审范围的旅游服务包括旅游饭店住宿服务、旅游餐饮服务、接待服务、旅游景区服务、旅行社服务、旅游交通运输服务、旅游购物服务、旅游信息化服务等门类。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评审申报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餐馆、旅游交通企业、温泉旅游度假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购物商店、旅游信息化服务企业等旅游服务单位。
据介绍,此次旅游服务名牌评审企业或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报名截止日为2010年11月5日。具体负责旅游服务名牌的评审工作的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评审委员会由省旅游主管部门、省旅游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的专家以及消费者(用户)代表组成。
据了解,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经省旅游服务名牌评审委公布的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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