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税从“价内税”转为“价外税”,消费者、石油公司的负担都将直接或者间接减少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期与中石化等企业商讨了将成品油消费税从价内转为价外的可能性。
《第一财经日报》称,中石化集团一位内部管理层向其透露了上述消息。但报道未明确商讨的最终结果如何,也没有透露发改委的态度偏向。
报道援引分析称,如果发改委将成品油的消费税从“价内税”转为“价外税”,消费者、石油公司的负担都将直接或者间接减少,同时,汽柴油价格的制定细节也将更加透明公开。
我国成品油含税零售价格中包含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约占当前汽柴油零售价格的30%左右。
2008年底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时,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由0.20元提高到1元,柴油每升由0.10元提高到0.80元,提高的税额包含油品价格之中,属于价内征收。两者均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征税多少只与用油量多少相关联。
发改委当时表示,我国汽柴油的税负水平与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不仅仍低于欧盟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财新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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