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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500强企业深圳干部组建工会被辞疑遭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 02:21  每日经济新闻

  自称组建工会遭报复 被炒中干叫板全球500强企业

  每经记者 翟敏 发自深圳

  跨国企业进入中国,是否组建工会一直都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全球500强企业艾奕康咨询(AECOM,纽交所代码“ACM”)旗下的深圳公司近日因“组建工会”引发一场官司。

  艾奕康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近期解聘了一名中层干部,该干部表示被解聘是因为 “自己发起组织工会而遭到公司报复”。一怒之下,该干部将艾奕康告上法庭。

  中层“离奇”被辞

  “刚到艾奕康时,公司只有20多人,现在已发展到了700多人,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多年,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以及劳动合同都是我主持制定的,没想到却被公司歪曲后反用在我自己身上。”

  昨日(8月31日),自称在艾奕康工作了将近14年的宋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技术出身的他2002年后开始在艾奕康深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任职,开始任部门经理,后升至部门副总经理,其工资收入也不菲。

  正当事业顺风顺水时,风云突变。2010年3月30日,病假期间的宋先生接到公司通知,从当日起,岗位、职务、工资福利不变,但职权仅限于负责招聘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整合项目的顺畅运行,并规定了目标和要求。“半个多月之后,4月19日,公司数位高层约我谈话,逼我离职,提出给予15个月工资、大约40万元的赔偿,否则就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聘,不给任何补偿。”宋先生称。

  对于公司劝其离职的要求,宋先生明确表示拒绝。公司随即交给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宋先生对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十分愤怒,多方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将公司告上法庭。

  资料显示,艾奕康咨询为全球500强企业,业务涵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筑、环境、能源、水务和政府服务等领域,全球范围内约有4.5万名员工。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9年营业额为61亿美元。

  艾奕康称解聘者违反规章制度

  日前进行的庭审上,被告艾奕康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答辩称,早前由于其所属的AECOM集团全球系统进行架构调整和组织设计,宋先生的工作职责也随之发生了一些调整,公司安排其从事招聘工作。

  公司在2010年春节前与其沟通时,宋先生态度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甚至在春节后极力抵制,不断请假、消极工作,并提出无理要求,经公司领导反复解释沟通仍无效。

  3月30日,公司通知宋先生职责调整,明确告知其岗位职务不变、工资福利不变,仅对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调整。但宋先生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公司警示后才勉强交接。交接后,宋先生不从事任何工作,影响了公司的正常招聘,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被迫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对于上述说法,宋先生的代理人、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邓绍斌律师认为,宋先生休假都是正常范围的公休、年假和病假,为了工作还放弃了大多数节假日休息,公司指责其“消极工作”站不住脚。同时,被告在解聘宋先生时的口头通知和事后的书面通知以及发布的公告中,都只是含糊地指责原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却没有说明原告的行为是如何“严重”以至于达到被解聘的程度。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艾奕康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一位总经理秘书告诉记者,“负责人在开会,稍晚回复”。但昨日晚间艾奕康咨询负责媒体的人士告知记者,“在法院最终判决之前,不便对此进行评论。”

  组建工会疑遭公司报复?

  对于艾奕康公司上述 “因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说法,宋先生大呼冤枉,他称“背后另有隐情”。

  “公司解聘自己的真实原因,并非是自己‘工作不积极’,而是自己希望通过组建工会,维护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中国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与公司的利益产生了冲突。”

  在法院起诉书中,宋先生陈述,今年3月上旬开始,宋在公司博客上宣传工会知识,得到公司员工支持,约100人报名要求成立工会,这引起了公司领导的不满。3月24日,公司内网上屏蔽了该博客,招致多名员工跟帖强烈反对。

  “我在公司做人事管理,但对公司在解聘员工时未给予公正补偿的做法有不同意见,于是从今年3月开始,我在博客中呼吁组建工会,许多同事跟帖赞同,与公司的冲突就更加明显化了,所以公司随后作出了将我解聘的决定。”

  对于这种说法,艾奕康方面给予否认,表示并非因为“工会门”问题要解聘宋先生,该公司在答辩状中称:“有关部门先前曾与答辩人就成立工会一事进行沟通,经反复协调后,答辩人申请成立工会,并获得批准。被答辩人所述其筹备工会而答辩人阻止其成立一说没有事实依据。”

  “公司是迫于压力最终成立了工会,我则当了‘替罪羊’。”宋先生表示,公司辞退自己的理由显得单薄,要求复职,不过这一要求遭到公司反对。

  继而,宋先生称被因被解聘前自己月薪较高,加上被解聘后的工资损失,总计开出84万元的补偿要求,但艾奕康的代理律师称公司最多只能补偿30万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作出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部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之后并不愿组建工会,也招致了很多批评。不过,近年来全球500强在中国组建工会情况有所好转。资料显示,2008年以来,在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的工会建会率,已由原来的43%提高到目前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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