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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氏能源: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已为油价接轨做好铺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 01:06  21世纪经济报道

  骆毅

   今年6月以后,尽管国际原油价格变化频频,但国内成品油指导价却一直“不动声色”。关于其定价机制再调整的言论因此甚嚣尘上。

   8月31日,在普氏能源资讯中国石油研讨会上,普氏亚洲商务拓展高级总监华大威不愿做太多猜测,“国内的成品油指导价最终还是由发改委来决定。”

   普氏中国高级分析师梁晓欣认为,“虽然有些时候已经满足了成品油调价的必要条件,但是国家没有对价格进行调整,一方面是考虑通胀或社会的供需等情况,另外一方面,可能是为了打击投机者囤油的情况。如果国家每一次都按照大家的预期进行价格调整,会给很多投机商带来投机的机会。”

   在目前的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体系中,批发价格不受国家监管,而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受国家监管。

   根据2009年5月出台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如果包括迪拜、布伦特、辛塔等在内的一揽子原油价格在22个工作日里波动超过4%,就满足了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必要条件。

   而制定价格的主要参考因素包括:一揽子原油中国到岸价的平均价、炼油成本(人工、运营费用等)、炼油利润(5%)、运输费用、消费税(汽油0.2元/升、柴油0.1元/升),以及增值税17%等等。

   在以上因素中,炼油利润是随着原油的价格波动而波动。

   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当原油在8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国家会给炼厂留出5%的利润。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每桶高于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者少提。

   从去年开始,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已多次发挥作用。梁晓欣表示,“新机制实施后,国内成品油指导价与国际原油关系日益密切,相关系数从原来的0.33上升到0.85。这说明指导价与国际油价变化趋势更加具有一致性,为以后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做好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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