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被称为“非公经济新36条”。
与5年前的“老36条”比较,“新36条”展现出更多的可执行和可操作的特性,甚至已经细化到二级科目领域,包括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等6大领域16个方面。
消息一出,有人欢欣雀跃,有人忧心忡忡。
乐观者说,“新36条”传达的信息重点是市场准入,就是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在浙江,数万亿的民间资本(仅温州人手中就约拥有6000亿元)多年来东奔西突,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领域斩获着胜利的果实,他们等待着兴奋剂的注入。
悲观者言,“新36条”极有可能像5年前的“老36条”一样,口惠而实不至,最后也流于以文件落实文件。很简单,基本面的力量支撑不足。
对于经验老道的民营资本操盘手而言,这场资本仗不好打,“玻璃门”“弹簧门”的阴影挥之不去。
不是没有前车之鉴。
2005年6月29日,被誉为“中国第四大石油公司”的中国第一家民营石油联合公司——长联石油在北京宣告成立。遗憾的是,由于迟迟办不下四大经营资质批文,这家公司无法开展相关业务。发改委也曾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给予市场空间方面的让渡,但两大巨头坚辞不许,最后“长联石油公司”不了了之。
同样是垄断行业的铁路领域,从2005年7月开始,铁道部就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在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等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
到了2007年,民营资本开始参与投资建设铁路。当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第一条民资参建的铁路——浙江衢常铁路正式通车,浙江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其中。
但一个事实是,这些合资铁路,民营资本所占比重很小。比如衢常铁路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占股32.5%。另外两个股东分别是常山县政府和铁道部,两者相加,近70%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
更不均等的是,与民营铁路投资回报密切相关的收入清算规则,只能由铁道部独家制定,而且不管多大的资本家,都不可能取得经营权。很多大型民营企业进去之后又出来了。2006年8月,衢常铁路进行了一次股权变更,2007年,这家民营集团彻底退出。
中国投资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的垄断行业中,民营资本进入的比重不超过20%。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浙江省工商联针对近800家企业的调查显示,已经进入到垄断行业、基础设施领域及公用事业领域的企业还不到10%,行业垄断的后果是民间资本只能在充分竞争领域内打转转,民间投资受到很大的限制。
那么,时隔几年,“新36条”如何不再遭遇“玻璃门”?
“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就是降低门槛。在市政、石油、金融等领域,虽说“放开”了,但一直没有实实在在地‘破门’。所以现在最关键的实施细则出台后,推出的项目能否真正让民营企业有利可图。”多年来一直为温州民间资本鼓与呼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避免重蹈当初的覆辙,一来看中央政府的决心和力度,二来要看要各个职能部门,包括各地出台细则才能去实际操作,还有个过程。
“既然出台了就认认真真落实,希望国家层面能加强督查,千万不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希望这个过程能快一点,最不希望的是出现老36条那样“光刮风不下雨”的状况。”周德文表示,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只能等,在等待的同时,浙江广大民营企业所要做的是练好内功,通过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渠道壮大实力,这样才能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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