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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手机资费不能仅靠工信部“鼓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17:53  中国广播网

  最近,工信部制订了《关于调整移动本地电话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核心内容是将移动本地电话定价权交给运营商,鼓励运营商通过“单向收费”等手段降低资费。(8月16日《重庆晚报》)窃以为,要真正让手机资费降下来,仅靠对运营商的鼓励是不够的。

  有关人士把目前电信资费的现状概括为四方面:收费过高、不合理的月租费继续存在、手机漫游费堪称世界之最(虽然其成本几乎为零)、资费标准混乱。这些乱象,早就为社会所诟病。数以亿计的用户N次呼吁:降低收费。专家学者也集体“炮轰”现有电信资费制度,呼吁进行实质性的价格听证来降低资费。毫无疑问,电信资费现状是行业垄断、竞争不充分所致。因此,尽管坊间质疑声、指责声不绝于耳,但电信部门仍然你发你的怨气,我收我的费,让你说了也白说。

  也许出于减轻消费者不合理负担的良好愿望,工信部出台了通知,鼓励运营商主动降价。但以广大消费者与电信运营商多年博弈的经验看,若不辅之以强有力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这一良好愿望恐怕很难变为美好现实。

  就以工信部着重鼓励的,要运营商实行“单向收费”为例,其实,这是一个民间喊了多年的“古老”话题,而电信运营商老是强调“稳妥、渐进”,使问题至今仍然解决得不彻底。包括每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呼吁,都没有让电信运营商受到感化,自觉减少不合理收费。此次就凭工信部的一纸《通知》,就能使其心甘情愿地降低资费?可能大多数消费者对此是不敢乐观的。笔者甚至还有些杞人忧天:将移动本地电话定价权交由运营商,会不会产生更多的收费名目,使消费者的负担不仅没降低,反而更重。因为眼下电信市场的垄断局面并没有打破,在此语境下,要电信运营商吐出吃到嘴中的肉,自觉降低收费,那肯定是相当之难的。

  因此,有关部门还得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并运用法律制度遏制住资本的贪婪,纠正不合理的电信资费,真正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这方面,不妨借用一下“他山之石”,欧盟在管理电信资费上,打出一套法律组合拳,让广大消费者受益。欧盟第一个手机漫游费限价法规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实施一年零两个月后,漫游通话费大幅下降,但漫游发送短信的费用却居高不下。于是,又提出手机漫游费限价新法规议案,把限价范围扩展到手机漫游发送短信和上网的费用,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个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关方面也应该“与国际接轨”,先给国内各通信运营商几个月降低资费的“自律期”,如果没有效果就要通过立法,推出强制限价措施,来促使其就范。

  已有不少网民呼吁,工信部有必要改变以“鼓励”为主的方法,引入刚性的管理指标,比如在科学的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出台一些强制限价措施,只有这样,国内过高的电信资费,才有望降下来,否则,光靠鼓励是很难实现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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