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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中外资银行与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266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13:47  新闻晚报

  □记者 崔烨

  昨天下午在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及相关工作推进会议上传出消息,截至8月16日,上海已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66亿元,并将继续推进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会上,国开行、工、农、中、建、交、浦发、渣打等8家银行上海地区分行分别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携程旅行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合作备忘录。银企双方表示,将共同抓住试点扩大的良好机遇,密切包括贸易结算在内的人民币跨境业务方面的合作,推动双方在业务发展中取得更大的突破。签约企业中既有大型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也有知名外资企业和民企。

  据悉,政府支持内容除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外,还包括鼓励开展服务贸易项下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简化境外企业和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手续,鼓励在沪银行直接或间接通过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理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等。此外,上海已经正式下发文件明确,鼓励在国际招标业务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凡政府采购中依法予以采购进口产品,涉及跨境贸易的,应尽量使用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作为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重要措施之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已联合发布的 《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凡(上海)政府采购中依法采购进口产品,涉及跨境贸易的,应尽量采用人民币结算,如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则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通知还明确,为了方便境内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向境外供应商支付人民币,各银行可为境外供应商开立 “非居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作为全国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城市,一年多来,上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取得了重要进展。在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66亿元中,进口200亿元,出口15亿元,服务贸易14亿元,资本项下37亿元。实现了采用人民币结算的货物第一个出口报关、第一个出口退税,并推出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第一笔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第一笔人民币对外投资、第一笔人民币对外担保业务,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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