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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政府采购国际项目尽量采用人民币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09:5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张飒 杜琴庆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及相关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作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正拟全面推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并特别明确将鼓励上海的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而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将扩展至1.9万余家。

  据介绍,作为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重要措施之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已联合发布的《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凡(上海)政府采购中依法采购进口产品,涉及跨境贸易的,应尽量采用人民币结算,如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则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通知还明确,为了方便境内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向境外供应商支付人民币,各银行可为境外供应商开立“非居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此外,当天的会上同时下发的《关于促进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的意见》(送审稿)(下称“意见”)还透露,上海正计划在利用外资、大宗商品进口、对外援助等领域深入探索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可行性,并考虑对市场需求迫切、企业运行规范的项目先行先试。意见称,银行和企业在方案完备、风险可控的前期下,可开展跨境人民币项目融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等与贸易活动密切相关的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个案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人民币对外投资项目,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同时称,尽快推进资本项目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推进人民币在岸市场发展,以配合推动境外人民币回流。此前的8月16日,央行已发文,放行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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