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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最不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04:05  广州日报

  城市文明不分白天黑夜,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夜幕下的城市也应是文明的。这种文明涵义很广,最低程度要保障市民有一个安静的环境,以供忙碌了一天的市民休养生息。

  本报连续追踪北京路附近某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发现这个“最牛工地”居然冒充地铁工程。所幸的是,经媒体曝光,扰民现象暂时得到控制。

  这个工程从7月1日起,已接到30宗市民投诉,城管前往处理、劝诫不下20次,可就是投石入水,波澜不惊,直至媒体强势介入,事情才出现转机。记者跑跑腿,能为工地周边群众换来一个安稳觉,固然有一种职业欣慰,而城管出动20次不如记者跑两趟,多少让人有点难以释怀。

  普通的房地产工地,冒充地铁工程,肆无忌惮地扰民,牛就一个字。当然,“最牛工地”肯定不止这一个,市城管委不久前表示,他们平均每月接到噪音投诉多达3000宗。像天河、海珠等区,施工工地遍地开花,扰民情况可想而知。

  施工工程夜间扰民,野火烧不尽,市民难免要把怨气发到城管部门身上。事实上,他们为此也出动了20次之多,似乎也不能说“不作为”,只不过是“难作为”。设身处地,城管也有“难言之隐”,那些敢于扰民的工程都财大气粗,根本不把城管放在眼里,劝不听,罚不怕,奈何之?

  日求三餐,夜求一宿,这是人最急切的需求,最基本的权利。如果偌大的广州,连一张床都无处静放,市民连一个安稳觉都不可得,那么城市的文明、宜居表现在哪里?城市的竞争力、可持续发展力又何在?缺乏基本人文关怀的经济发展有什么意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建设工地管理的测评提到要“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说明施工噪音事关城市“创文”大义,不可小觑。其实,城市文明不止在白天,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夜幕下的城市也应该是文明的。这种文明涵义很广,譬如欢乐祥和、夜不闭户等都可列入,最低程度要保障市民有一个安静的环境,以供忙碌了一天的市民休养生息。

  工程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屡禁不绝,施工单位的野蛮行为不仅应予谴责,而且必须依法给予处罚。相关的管理环节也应及时跟上,比如,街道执法队晚上11时下班,翌日7时上班,这个时间段里的管理真空必须填补;又如,管理应更加到位——像文首提到这家施工公司,可谓“劣迹斑斑”,遭到城管部门多次查处或者警告,这种不守法纪、不讲公德的公司为什么还可以继续承包工程?除劝诫、警告、罚款之外,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工程公司,管理方难道就没有一招制胜的“杀手锏”可用?

  从社会学角度审察,噪音扰民也可视作一种社会冲突。冲突会制造许多痛苦,但也有正功能,譬如冲突对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如果管理部门能从这种社会冲突中找到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出台新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并创新执行制度和管理手法,切实改善管理的执行力,噪音扰民也是可治的。

  城管部门曾表示,今年下半年要推出变频密码控制器对全市工地实现统一电源管理,超时停电,令工地无法在夜间施工,此举甚好,不知为何“只闻楼梯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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