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丁开艳 孟凡霞)庞大的融资平台债务以及让人担忧的偿债能力给中国经济埋下“地雷”。为此,财政部等四部委昨日再次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地方融资平台清理细则,并表示为了彻底清查风险,将建立地方融资平台的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通知》,各地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核实结果于10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在12月31日前,各地要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报告的内容包括债务总量、分类、分级,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安排,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等。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昨日也透露,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要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为满足建设性融资需求,上世纪90年代起,国内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对外融资,并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激增,举债大幅增长,而银行贷款成为主要融资渠道,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越滚越大。银监会主席刘明康7月20日称,截至今年6月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已达7.66万亿元。不过,四部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目前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不会全部形成不良贷款,更不会全部成为损失。”
实际上,从目前已经披露2010年中报的多家商业银行来看,地方融资平台风险似乎不足为忧。最早披露中报的华夏银行表示,按照最宽统计口径计算,截至6月末,在该行755亿元全部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中,仅有一笔3300万元的不良贷款和一笔9000万元的关注类贷款,其中不良贷款年底前可以全额偿还。中信银行称,该行1682亿元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目前尚无不良,关注类不到1%。民生银行则表示,截至6月末,该行2015.53亿元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全部为正常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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