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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因何只有暴利没有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郁慕湛

  自国家宏观调控楼市以来,出台政策不算少。譬如,几年前国家曾出台一个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令,如果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无疑将掐断一部分开发商的资金链,再坚挺的房价也得下跌。可是今年7月的全国大中城市房价竟然同比上涨10.3%。看来,那些宏观调控政策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起码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的政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被收回闲置土地超过两年的开发商是否真受到损失呢?恐怕少之又少。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的政策已经出台近3年了,但具体规定土地出让付款细则出台只有半年不到,它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因此当时许多拿地企业其实是不付款的。

  即使出钱拿地的,许多企业拿的也不是自己的钱。例如北京顺义区拍地给自己的下属公司大龙地产,大龙地产拿地后直至被收回,一直没付过钱;再譬如上海江桥镇拍地,拍地的政府居然借钱给开发商来拍地。拿地后一直拖着不付款,直至整好地盖起楼开始出售才付土地款的开发商,全国不知有多少。

  即使用自己的钱拿地的,土地闲置超过两年而被收回的,据我们所知也几乎没有无偿收回的,开发商多半能够拿回自己的钱。现在上海已有15幅闲置土地已收回或已启动收回程序,没收还是退回开发商拿地的钱,或者压根儿当初开发商就根本没怎么付钱?一切我们不得而知。

  《新京报》(郁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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