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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博客 陈晓代表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7日 09:10  21世纪经济报道

  职业经理人该不该违背股东的意志?

  这个“该不该”的问题,似乎还没经过严密的讨论,就成为了网络世界拍向陈晓的乱砖。有一些读者认为,职业经理人这个身份的本质就是委托代理,代理人违背委托人的意志,将成为职业经理人缺乏职业精神的负面例证。

  而陈晓本人则表示,他代表的是全体公司股东的利益,不是某个单一的股东,尤其是单一股东会毁掉公司整体利益的时候。

  从目前国美电器的公众公司性质来看,陈晓所提出的他需要代表全体股东利益,而不是单一股东,完全合规。虽然其进入国美董事会来自于大股东黄光裕的推举,但是陈晓当选董事会主席之后,确实不能惟推举者是从。

  但黄光裕提议的股东大会尚没有召开,还看不到全体股东明确投票形成某个最终意见,目前的焦点就转移为,陈晓是否可以以公司利益的“结果正义”为由,进行一些程序上可能有瑕疵的努力,并可能将给自己带来利处,比如以董事会主席的身份游说机构投资者站在自己一边。

  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声明,这里讨论的“该不该”绝不是对陈晓进行一个惯常的道德评价,恰恰相反,是讨论一个中国最缺乏的标尺——职业准则。

  在评判之前还必须搞清楚的命题是:陈晓是谁?陈晓目前有两个身份,其一是他作为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的身份,其二是他作为持有国美电器1%左右股份的小股东身份。

  在这两个身份当中,很显然前一个身份是职务身份,必须代表公司利益,后一个身份则更多带有个人色彩,可以代表他自己。这两个身份同时存在于陈晓身上,在国美内讧没有产生之前相安无事。

  问题就在于,现在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和大股东之间产生了分歧,而且这种分歧可能会对陈晓作为小股东的身份产生利处。

  那么,要细究陈晓在这件事上到底有没有职业失当之处,则必须将他的每一个行为放在职务身份和个人身份天平上衡量。

  最明显的判断指针就是,如果国美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就使用授权增发20%的股份,陈晓自己是否会增持一部分,增加了个人持股数。

  如果确实如此,那么陈晓至少是在追求“结果”的同时,顺便调整了他自己的个人利益。又比如之前提到的,陈晓在拜会机构投资者的过程中,是否利用了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身份,游说对方支持自己反对黄光裕,以增加自己对于公司的控制力?

  但事情往往并没有这么简单。很少有人(除了陈晓本人)能分辨其中的界限在哪里,究竟是公职还是个人目的才是真正的目的。

  在我看来,陈晓的两个身份之间,确实存在一些潜在的冲突。说到底,职业经理人是不宜介入股东之间的争斗的,尤其是自己亦是股东的时候。

  在现实的状况下,完全的不作为似乎不是陈晓的行事风格。从陈晓的经历来看,他本是一个创业者,永乐被国美并购之后,他先由大股东黄光裕推举进入了国美董事会担任董事,在黄光裕案发之后,又被董事会进一步选举为主席。

  但这个选择是不是有个人目的,就要看陈晓究竟代表谁了?到底是公司,还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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