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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转托山西中宇:将引入新重组方解决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7日 07:1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邓瑶 北京报道

  8月16日,本报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处获悉,中钢集团将山西中宇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中宇)交给河北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国丰钢铁)托管,一方面为逃避国资委监管,另一方面,中钢集团缺乏管理钢厂生产的经验和条件。

  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国资委和审计署已介入中钢集团与山西中宇之间的财务问题,中钢集团已向国资委保证,通过引入新的重组方来解决巨额债务。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8月,山西中宇创办人王兴江等七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山西中宇90%股权作价1.8亿元,转让给国丰钢铁旗下的唐山丰南国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丰贸易)。

  实际上,国丰贸易购买王兴江等人股权的1.8亿元出资来自中钢集团,中钢集团为山西中宇的实际控制人。

  2008年11月,有媒体报道,随着山西中宇陷入亏损,中钢无法收回付给山西中宇超过26亿元的预付款。中钢集团旗下子公司中钢钢铁从2008年2月开始对山西中宇进行委托经营管理。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钢集团对山西中宇“债转股”后,由于中钢集团的主业不包括钢铁生产,而国资委近两年严格审查央企非主业投资,因此借托管避人耳目。

  据本报记者了解,国资委规定,央企“投资规模较大或有可能改变企业的经营方向,需由企业集团层面决策的项目”,要报国资委审核,国家将对违规企业进行及时跟踪,并否决存在严重问题的投资项目。

  “中钢是在中宇还不起债的情况下,被迫收购中宇,中钢一开始希望借助托管改善中宇的业绩,没想到此事被曝光。”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此外,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中钢缺乏管理实体钢厂生产的经验,也是将山西中宇托管出去的原因。

  “中钢的业务集中在钢铁生产服务领域,没产过一吨钢,突然搞过来一个钢厂,中钢应付不过来。”上述人士说。

  由于山西中宇的经营情况每况愈下,国丰钢铁已于2009年11月正式退出对山西中宇的托管。

  同时,中钢集团一直在积极寻找山西中宇的重组方,希望通过引入新的重组方摆脱财务包袱,这也证明,中钢无意继续经营山西中宇。

  中钢集团新闻发言人李可杰表示,鉴于山西中宇在山西省钢铁产业规划中具有重要地位,相关大型钢铁生产企业都表达了重组意愿,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有媒体称,山西中宇带来的财务黑洞,影响了中钢集团的上市进程。对此,李可杰表示,中钢股份的IPO正在稳步推进,环保核查已通过专家评审,其他各项准备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根据环保部公示的《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中钢集团上市平台中钢股份目前共拥有全资、控股二级和参股二级企业61家,所从事的行业包括矿产资源、贸易物流、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综合服务等。本次上市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国内项目共计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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