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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整顿钢铁业“3年为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 09:2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官平

  昨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公布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细化要求,称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对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与规范,年内将公布2-3批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工信部于8月9日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基本情况,并于2010年年底之前上报审批。对于已经成熟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个案,则要成熟一个上报一个。这份通知昨日发布在工信部网站上。

  通知强调,兼并重组方案要力争科学实际,可操作,要坚决避免“拉郎配”,要注意研究本地区大型钢铁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兼并重组和外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对本地区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可能性。同时还要注重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三结合,通过重组,推进淘汰落后和企业总体竞争力的提高。

  从上述通知内容中,记者发现,此次兼并重组方案具体细节较为丰富,包括钢铁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能力、年产量、销售收入、利税等)、兼并重组的规划方案、结合兼并重组和技术进步拟淘汰的落后产能及关闭的企业名单、兼并重组的进度安排和本地区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对此,兰格钢铁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琳表示,“方案从细节出发,并不像过去提出产业集中度要达到多少,钢企数量要减少至多少家。过去钢企兼并重组重视的是数量和产能大小,现在更注重地方和钢企实际情况,有利于避免‘拉郎配’的现象出现。”

  实际上,近年来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已不足为怪,“拉郎配”现象层出不穷,诸如鞍山钢铁和本溪钢铁、山东钢铁集团与日照钢铁重组都曾被戴上“拉郎配”的帽子。

  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就指出,并购重组要进一步减少行政权力对钢铁产业并购的影响,“并购重组就像‘恋爱’,要多一点自由恋爱,少一点包办婚姻,尤其是近亲联姻似的包办婚姻。”

  有关专家就指出,现在是钢企“跨区域”兼并重组时期,重组要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能忽视地方政府与地方企业的利益,否则兼并重组难免遭遇“夹生饭”。

  张琳告诉早报记者,由于地方政府都希冀各自钢铁企业做大做强,要推进地方钢企参与兼并重组并非易事,毕竟地方钢铁企业在地方政府的GDP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此外,通知还要求,对于近期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如首钢重组吉林通钢、天津渤海钢铁集团的组建、山西钢铁企业重组等,要在今年8月底前将兼并重组方案报送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6月1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工信部则于7月出台了配套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文件均强调要通过质量、用地、金融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工业违规建设项目的政策压力。

  根据工信部的规划,钢铁工业兼并重组的基本目标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三到五家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同时发展六到七家1000万-3000万吨级的,拥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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