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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强化证券期货业执业行为监督检查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 07:19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刘志飞 实习生蒋方谦报道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包括《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增强行为准则执行力。

  据了解,证券期货业是金融领域中发展较快的一个行业。截至2010年6月底,分别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的证券业从业人员约16.8万人、期货业从业人员约3.2万人。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小雪表示,证监会制定这些准则旨在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证券期货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如《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围绕“合法合规”、“诚信尽责”和“公平竞争”阐明要义,并根据不同类别机构从业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列举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规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涉及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以及提供中介业务机构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禁止从事的行为、必须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应对投资者履行的责任、竞业准则、监督管理和纪律惩戒等内容。

  李小雪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增强行为准则执行力,努力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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