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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言央企工资总额管理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 02:30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近日国资委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显示,从2008年开始,国资委打破实行了24年之久的“工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改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运输这四个行业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当年上述四大行业人均工资比上年仅增长6.9%,比央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3.1个百分点。而当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高达17.23%。这样来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似乎已初见成效。

  加强对央企薪酬体系管理,国资委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只是因为2008年四大行业人均工资增幅低于全国平均值,就断言四大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初见成效,这未免有些为时尚早。

  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17.23%是一个“被增长”的指标,并不代表全国平均值。因为这个指标未包括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有资料显示,实际上,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仅为17071元,远低于当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229元。由于国家统计局没有提供权威的数据,无法知晓全国职工2008年平均工资增幅的真实水平,但肯定低于17.23%。

  更加重要的是,四大行业工资增幅低,并不代表其工资增加额低。根据统计,2008年石油石化行业的工资水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是私企职工工资水平的7倍多。由于工资基数低于央企,最终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新增额也还是低于四大行业。国资委对央企工资总额的预算管理,不仅要对工资增幅进行控制,更要对工资总额进行控制。否则,“限高”的目标难以实现。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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