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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保障房建设首先要分清责任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 05:08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叶书利发自北京

  保障房建设是地产调控下的一个热点,许多人认为,下半年中央保障房建设目标在地方政府处的实际执行情况,将直接影响此次地产调控的效果。

  近日,带着保障房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

  NBD:目前开发商直接开发保障房这个事合法吗?

  任志强:现有的法规明确规定,开发商是不能在非出让的土地上盖房子的。现在大家看到一块土地上有商品房,也有保障性住房,这叫委托建设。那是开发商在投标时,政府要求开发商配套建设这些保障性住房。但投标文件上说得很清楚,这些保障性住房的产权不是开发商的,建好后,政府会回购这些保障性住房。

  NBD:委托意味着什么?

  任志强:在保障房建设中,政府是委托人,开发商是被委托者,现在保障房建设中有个什么事,媒体都一致将枪口对准房地产商。实际上这不是开发商的责任,而是政府的责任。

  NBD:如何来解决这个事呢?

  任志强: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政府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是让市场来承担本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最后一定会出问题。

  NBD:政府应该承担起保障房建设吗?

  任志强:我们现在提出了公租房建设,我是反对做这个事的。因为严格地说起来,不应该做公租房,而应建社会租赁性住房。我们已经看到许多国家在公租房方面失败了。以英国为例,撒切尔时期,英国政府几乎把所有的公租房都卖了,因为让公租房来承担住房问题,政府最后会背不动的。

  NBD:公租房为什么最后会让政府背不动?

  任志强:如果原先公租房住户收入提高了,他就是不搬出去,怎么办?难道能将他们赶到大街上去吗?所以不能采取公租房的方式,而应该修建社会租赁性住房。

  NBD:如何来发展社会租赁性住房?

  任志强:我们现在提出REITs,REITs与长期信贷就是要解决长期性的社会租赁性住房问题。社会租赁性住房不一定非得完全由政府承担,而应让社会各方共同来参与。但如果政府不开辟这些资金市场的话,开发商是做不到的。没有一个投资者有这么多钱来做社会租赁性住房。

  我们2004年就向政府提出用REITs来解决社会租赁性住房问题。央行于2006年与我们开始讨论此事,一直讨论到2008年。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建立房地产基金,就是指REITs,可是直到现在,这种方式只在天津实现了第一单,上海准备实现第二单。天津的第一单最终只是在银行间的发行,而不是我们预先设计的针对全社会公开发行。换句话说,老百姓还是不能参与保障房建设。

  NBD:时下地产调控的一个做法就是通过增加保障房供应来解决问题,这个方法可行吗?

  任志强:我没觉得可行。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房建设中各方的责权问题,余下的都是空谈。首先要解决的事情就是责任关系问题。如果还是在含糊的责权下增加保障房供应,怎么能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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