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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地剥夺了购房者财产性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 02:26  北京晨报

  土地与房子常常被比作是“面粉”与“面包”的关系,不过,在“工作40年不如炒房3年”、“盖房不如囤地”的浓郁炒作气氛之下,“面粉”在变成“面包”的每一个环节都出现囤积现象。

  开发商“囤地”之后留一小部分盖成了商品房,再通过捂盘惜售“囤房子”。流入市场的房子又有相当一部分被炒房者囤走,最后流到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手中的“面包”其实已经很少。

  而与疯狂的炒房客相比,处在地产产业链上游的囤地开发商们才是楼市游戏中真正的庄家。

  开发商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高价拿地、囤地不开发、再融资”的恶性循环,一方面使房价不断创出新高,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大房地产泡沫,另一方面土地本身带来的不菲收益也让开发商对囤地趋之若鹜。

  开发商“囤地”的资金通常来自银行和股市,这就很容易将囤地风险转嫁给银行和股民。中国房地产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案例是上世纪90年代海南楼市泡沫的破裂,炒房者和开发商几乎是弃房而逃,烂尾楼到处都是。

  在土地资源稀缺的背景之下,“囤地有理”的开发商显得更加理直气壮,“如果吃了上顿没下顿,自然会把‘面粉’留下来一半”。可是,来自国土部门的统计却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手中已经拥有近300万亩的土地,可以保证今后两三年房地产的开发用地。

  在某些开发商囤积土地、推动房价暴涨的过程中,透支了未来数年的土地升值预期,不仅侵害了社会整体利益,而且剥夺了购房者应该享有的数年财产性收益,给金融系统带来巨大隐患。

  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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