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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面临两难命题:监管与投资自由的利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 01:04  21世纪经济报道

  特约评论员 刘晓忠

  近日,中投再度以每股27.09美元的价格抛售了260万股大摩股份。自7月21日起至今,中投在二级市场持续减持了1680万股大摩股票,套现4.668亿美元。同时,有消息称美联储口头接受了中投普通股转为无投票权的优先股转股计划。

  这是一场策略性抛售行为。据美国监管机构规定,若对美国上市公司的持股超过10%,将会被要求披露更多信息;而对美国金融机构持股超5%将需提交美联储批准。中投在8月17日强制转股后将持有大摩1.59亿股,相对于当前大摩未完全稀释的14.4亿股本计算,持股比例超过10%的美国监管红线。因此,市场预计中投还将继续减持大摩股票至10%之内。

  随着各国日益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投是选择接受还是规避监管,确实是一个两难的抉择。一般地讲,监管是政府为市场参与者设建构的一套游戏规则,接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可以低交易成本地进行自由投资。规避监管确实可以保障独立,避免更多的投资信息泄露,但将牵制其境外投资自由度,并提高了境外投资的交易成本。

  进言之,当前中投一味地采取规避监管的投资策略,事实上也变得越来越困难。首先,当前国际社会正商讨构建主权财富基金(SWR)国际标准,强化SWF信息透明度的合规约束,避免投资保护主义,同时改变当前SWF投资接受国利用国内法对主权财富基金进行带有投资保护主义的监管。目前最具指导效应的是圣地亚哥准则,该准则要求SWF向社会披露包括资产配置、业绩比较基准等财务信息,以及投资风格、目标和期限等投资方针。显然,中投若一味地采取退而求其次的抛售等规避监管的行为,无疑是限制了自身境外投资空间,增加了投资成本。

  其次,当前美国金改法案使中投在美国的投资面临,要么接受监管获取相对自由的投资机会,要么不接受监管而导致投资空间逼仄的煎熬。新近通过的美国金改法案主要通过两条主线拓展:一方面,美金改法案不仅加强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力度,而且对冲基金和PE等也需注册为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相关交易信息,以强化监管。显然,中投即便挖掘到好项目,但出于规避监管将无法对单一上市公司进行10%以上的大笔投资;而对目前已达3000多亿美元的中投而言,若每笔投资都被无形中设定上限,无疑提高了其投资成本。

  另一方面,对金融产品监管的林肯规则。即对金融衍生品、PE投融资等提出了尽量标准化的场内交易要求等。随着美国对更多金融产品纳入场内监管,并要求PE、对冲基金等适当披露投融资等相关信息,中投的大部分境外投资将以零散的方式被披露。这使得只要中投投资美国市场,美国监管部门将可以获得其投资组合的相关信息,中投规避美国监管的行为不仅变得事倍功半,同时还限制了自身在美国市场的投资自由度。据中投最近公布的2009年年报,其全球组合投资中,77%为分散投资,23%为集中持有,其中分散投资中委托投资占比59%,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的自营投资占比41%。

  可见,中投是接受还是规避各国日趋严厉的金融监管,需要理性辨析合规监管与投资自由的利害得失,避免过度保护自己而限制其境外投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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